可供選擇的條文英文解釋翻譯、可供選擇的條文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lternative texts
分詞翻譯:
可的英語翻譯: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供的英語翻譯:
confess; feed; for; lay offerings; offerings; own up; supply
選擇的英語翻譯:
select; choose; elect; pick; staple; choice; selection
【計】 ALT; selecting
【醫】 selection
【經】 pick; select; selecting; selection
條的英語翻譯:
bar; item; order; strip; twig
【化】 bar
【醫】 stick; streak; strip
文的英語翻譯:
character; civil; gentle; language; paint over; writing
專業解析
"可供選擇的條文" 這個短語在法律、合同或規則性文件中很常見。從漢英詞典和法律翻譯的角度來看,其含義和對應的英文表達可以解釋如下:
1.核心含義解析:
- 可供選擇: 意指“可以被挑選、被選用”,強調存在多個選項,決策者有權從中挑選一個或多個。其核心在于“可選性”和“多樣性”。
- 條文: 指法律、法規、合同、章程等正式文件中的具體條款、規定或條目。它是構成文件内容的基本單位。
- 整體含義: 因此,“可供選擇的條文”指的是在特定文件(如合同、法律、協議)中,并列存在的、具有同等效力或適用性的多個條款或規定,當事人或執行者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意願或需求,從中選擇適用其中一個(或一組)而排除其他。它提供了靈活性,允許在預設的範圍内進行選擇。
2.對應的英文表達:
在英文法律和合同文本中,最常用且準确的對應表達是:
- Alternative provisions / clauses / articles
- Optional provisions / clauses / articles
- Elective provisions / clauses / articles
關鍵點解釋:
- Alternative: 強調“二者或多者擇其一”,意味着選擇其中一個通常意味着排除其他選項。例如:“The contract includesalternative provisions regarding the governing law: one specifies the laws of China, the other specifies the laws of Singapore. The parties must choose one.” (合同包含關于適用法律的可供選擇的條文:一條規定適用中國法律,另一條規定適用新加坡法律。雙方必須選擇其一。)
- Optional: 強調“非強制性”,可以選擇采用,也可以選擇不采用。它不一定意味着多個選項之間的互斥。例如:“Thisoptional clause allows the buyer to request an extension of the delivery period.” (這條可供選擇的條文允許買方要求延長交貨期。) (買方可以選擇使用該權利,也可以選擇不使用)。
- Elective: 與 Optional 類似,強調“選擇權”,常用于需要一方主動做出選擇的情形。例如:“Shareholders haveelective provisions in the bylaws allowing them to vote electronically or by mail.” (公司章程中有可供選擇的條文,允許股東選擇電子投票或郵寄投票。)
- Provision / Clause / Article: 這三個詞在英文中都常用來指代“條文”,具體使用取決于文件的層級結構。
Clause
通常指合同或法律中的具體條款;Article
常用于法律、條約或章程中編號的“條”;Provision
是更通用的術語,涵蓋各種規定。
3.法律與合同語境中的應用:
這類條文的設計目的是為了:
- 適應不同情況: 為未來可能出現的不同場景預設解決方案。
- 賦予靈活性: 給予合同雙方或相關方一定的自主選擇權。
- 簡化談判: 在标準合同中提供預設選項,避免每次談判都重新起草。
- 滿足合規要求: 在法規中提供不同的合規路徑。
在使用時,通常會明确選擇的條件、方式和生效規則。例如,合同可能規定:“Party A may elect betweenAlternative Clause 5.1(a) andAlternative Clause 5.1(b) by written notice to Party B within 30 days of signing.” (甲方可在籤署後30天内通過書面通知乙方,在可供選擇的條文第5.1(a)款和可供選擇的條文第5.1(b)款之間進行選擇。)
權威性參考來源:
- 《牛津英漢漢英詞典》:該權威詞典對 "alternative" (作為形容詞和名詞)、"optional"、"provision"、"clause"、"article" 等詞的法律和一般含義有清晰界定,是理解其對應關系的基礎。 (ISBN: 978-7-100-10503-0)
- 《元照英美法詞典》:這本專門的法律詞典對 "alternative pleading" (選擇性訴辯)、"election" (選擇權)、"option" (期權,選擇權) 等法律概念的解釋,有助于理解 "可供選擇的條文" 在法律程式中的體現和應用。 (ISBN: 978-7-5118-4325-3)
- 《布萊克法律詞典》:作為英美法最權威的詞典,其對 "alternative"、"optional clause"、"election" 等術語的定義是法律實踐中的标準參考。 (ISBN: 978-0-314-93650-7)
- 法律翻譯實踐指南: 如《法律翻譯:譯·注·評》等專業書籍,通常會讨論如何準确翻譯中文法律文件中的“可供選擇”等概念,并提供實例說明使用 "alternative" 或 "optional" 的具體語境。 (ISBN: 978-7-301-27097-7)
網絡擴展解釋
“可供選擇的條文”這一表述需拆解為“可供選擇”和“條文”兩部分進行綜合解釋:
一、條文的核心含義
條文指法律、章程或條例中分條列出的規範性文字,通常具有明确約束力或指導性。例如憲法條款、合同細則等均屬于條文範疇。其特點包括:
- 分條陳述:以條目形式逐項說明;
- 規範性:常用于法律文件或正式規章;
- 穩定性:内容需長期適用,如毛澤東提到的婚姻法條文需“三個五年計劃”才能徹底實行。
二、“可供選擇”的附加屬性
“可供選擇”指在特定場景下允許執行者根據實際情況從多個選項中挑選適用内容。例如:
- 合同中的備選責任條款;
- 法規中針對不同情形的差異化處理方案。
三、整體詞義解析
“可供選擇的條文”特指規範性文件中設計為非強制性唯一適用的條目,其應用需結合具體情境進行篩選。典型場景包括:
- 法律文件中的例外條款(如“可參照XX條執行”);
- 技術标準中的替代性方案;
- 協議模闆中的備選約定項。
此類條文既保留了規範性,又賦予執行靈活性,常見于需兼顧原則性與實踐複雜性的文本中。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文分類,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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