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bill of exceptions
contend with; defy; fight; refuse; repel; resist
【醫】 Adv.; contra-; ob-
【法】 countermemorials
抗辯訴狀(Answer)是民事訴訟程式中被告提交的正式法律文件,用于回應原告起訴狀中的指控并陳述法律依據。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其核心功能在于“否認原告主張的事實或提出新事實以阻卻原告訴求”,同時可能包含反訴(Counterclaim)或積極抗辯(Affirmative Defense)等法定救濟途徑。
從法律程式角度分析,抗辯訴狀需滿足三重要件:1) 逐項回應起訴狀指控,適用《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8(b)條規定的具體否認或概括否認原則;2) 系統化組織法律抗辯事由,包括管轄權異議、訴訟時效屆滿等程式性抗辯,以及合同無效、正當防衛等實體性抗辯;3) 嚴格遵循法定格式要求,如經律師或當事人核實的簽名認證制度(28 U.S.C. § 1746)。
比較法視角下,中國《民事訴訟法》第128條規定的答辯狀與普通法系抗辯訴狀存在功能相似性,但前者更強調事實争議焦點整理,後者則側重法律争點提煉。這種差異源于大陸法系與普通法系不同的訴訟構造理論,體現為抗辯訴狀中法律論證的精密化特征(參見哈佛法學院訴訟程式研究)。
在跨境訴訟場景中,抗辯訴狀的翻譯須注意術語對等性問題。例如"affirmative defense"應譯為“積極抗辯”而非字面直譯,特指被告主張新事實完全阻卻原告請求權的情形。此類專業翻譯規範可見于美國律師協會發布的《法律文書跨語言等效指南》。
“抗辯訴狀”是法律程式中被告方針對原告起訴内容進行反駁的法律文書,其核心在于通過法律依據和事實證據,否定或削弱原告的訴訟請求。具體解釋如下:
抗辯
指被告對原告主張的事實或法律依據提出反駁,旨在否定對方訴求的合法性或合理性。根據,抗辯分為:
訴狀
是當事人向法院提交的正式文書,用于陳述訴訟請求、事實依據及法律依據(、)。原告提交的是“起訴狀”,被告提交的則為“答辯狀”或“抗辯訴狀”。
被告基本信息
包括身份信息、聯繫方式等,需與原告起訴狀對應。
抗辯理由
事實與證據
提供支持抗辯的具體事實(如合同履行記錄、證人證言等)及證據清單。
法律依據
明确援引相關法律條款,例如《民法典》《民事訴訟法》等。
抗辯訴狀是被告對原告的答辯,而“抗訴書”是檢察院對法院判決提出的監督意見(、),二者主體、用途均不同。
如需具體格式或案例參考,可查閱法院官網或法律實務指南(來源:、)。
阿芒吉力按建設合同進度部份付款巴根氏鍊球菌扁蟲遍生鞭毛的持異議吹號磁自旋量子數彈力素焚毀弗洛朗斯氏反應幹法澄清感知度光的過秤處懷孕簡單宏功能方案降颠茄堿精蛋白杆菌屬藍棕果肋臂綜合征鹿尾草傾卸箱山達脂塗用盛氣淩人伸縮性變形絲數值加工碳盤發話器統計漲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