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dept of public enterprises
【經】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法】 public service
deal with; get along with; locate; departmentalism
【經】 bureau; section
經濟部公共事業處(英文:Public Utilities Division, Ministry of Economy)是政府部門中負責監管與民生基礎服務相關行業的專職機構。其核心職能與涵蓋範圍如下:
行業監管與政策制定
負責對電力、自來水、天然氣、城市供熱等涉及公衆基本生活需求的公用事業領域進行監督管理。制定行業準入标準、服務規範、定價機制(如電價、水價聽證制度)及可持續發展政策,确保服務的穩定性、安全性和公平性。
市場運行與安全保障
監控公用事業市場運行狀況,協調資源調配(如能源保供、水資源調度),預防和應對供應中斷等突發事件。推動基礎設施維護升級,保障關鍵民生設施的安全可靠運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及行業管理條例)。
價格與成本監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對自然壟斷環節的公用事業服務價格進行成本審核與監督。通過價格聽證、信息公開等方式平衡企業經營與公衆負擔能力,防止不合理收費(參考國家發展改革委《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
推動改革與技術創新
落實國家關于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政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如特許經營)。推廣智慧水務、智能電網等數字化技術應用,提升服務效率與資源利用可持續性(政策依據參見國務院《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
消費者權益保護
受理公衆對公用事業服務的投訴與建議,監督企業服務質量,調解消費糾紛,維護用戶合法權益(職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組織屬性說明:
該機構通常隸屬于省級或市級人民政府的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發展改革部門或獨立的公用事業管理局(具體名稱因行政區劃調整可能略有差異)。其設立依據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旨在強化對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服務行業的統籌管理。
權威參考來源(基于中國政府網及法律法規庫公開信息整理):
“經濟部公共事業處”是一個結合經濟管理與公共事業職能的部門概念,需從以下兩個層面綜合理解:
經濟部
通常指負責制定經濟政策、管理財政資源及推動産業發展的政府部門或企業核心部門。其職能包括財務規劃、市場分析、投資決策等。在政府架構中,經濟部可能統籌宏觀經濟調控與資源分配。
公共事業處
屬于政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供水、供氣、交通等基礎公共服務的規劃、建設與監管,保障民生需求。例如拟定行業标準、監督設施驗收、指導城市節水等。
若“經濟部公共事業處”為經濟部下設機構,其核心職責可能包括:
注:該部門的具體職能可能因地區或機構性質不同而有所差異,需結合實際架構進一步确認。如需完整信息,可參考政府公開的部門職責文件(如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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