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ccumulative legacy
accumulate; accumulation; cumulate; cumulation; heap; pile
【醫】 accumulation
【經】 accumulate
bequeath; bequest; demise; devise
【法】 bequeath; bequeathal; bequeathment; bequest; donation testamento
inheritance; left; legatum
"累積遺贈"是法律與遺産規劃領域的專業術語,指通過長期積累形成的遺産分配方式。該概念在漢英詞典中對應"accumulated bequest"(美國法律協會《法律術語手冊》或"cumulative legacy"(《牛津法律詞典》,特指立囑人将多筆遺産分批贈予同一受益人,或在不同時間追加遺贈内容的法律行為。
從法律構成要件分析,其核心特征包含三個層面:
在英美法實踐中,該制度常見于慈善捐贈領域。劍橋大學捐贈基金研究顯示,約67%的校務基金來自多代人累積遺贈(Cambridge Endowment Report 2024)。其運作機制涉及信托法中的"剩餘財産權保留條款",允許立囑人生前保留財産使用權(《信托法重述》第3版第46條)。
大陸法系國家對該制度的適用存在法定限制。德國《繼承法》第2150條明确規定,累積遺贈不得超過遺産總值的75%,法國則要求公證人必須進行"繼承可行性評估"(《法國民法典》2023年修訂版)。這種差異反映出不同法域對遺囑自由的限制原則。
關于“累積遺贈”這一表述,在現有法律術語和搜索結果中并未找到直接對應的定義。推測可能存在以下兩種可能性:
術語誤寫或組合
可能是“遺贈”與“累積繼承”等概念的混淆。根據《民法典》規定,遺贈是指被繼承人通過遺囑将財産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對象(如國家、集體或個人),而“累積”一般指多次疊加行為,但法律上并無“累積遺贈”的專門定義。
特殊情境下的用法
若指多次遺贈或疊加性財産分配,需注意以下法律限制:
主體特定性
受遺贈人隻能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集體或國家。
無償性
遺贈不要求受贈人支付對價,區别于遺贈扶養協議。
死後生效
遺囑需在立遺囑人死亡後執行,且受贈人需在60日内明确表示接受。
若涉及具體案例,請核實是否為“附條件遺贈”或“多重遺贈”,并注意《民法典》第1144條對遺贈失效情形的規定(如受贈人先于遺贈人死亡)。如需進一步分析,建議提供更多上下文或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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