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matters of pais
【法】 viva voca
controversy; dispute
【經】 dispute
issue; problem; question; trouble
【計】 sieve problem
【經】 subject
"口頭争議問題"的漢英詞典角度解析
一、術語定義與核心含義
"口頭争議問題"指通過言語表達而非書面形式呈現的争議性議題,常見于辯論、協商或法律程式中。其英文對應術語為"oral dispute issue",強調争議的即時性與非書面特性(參考:Black's Law Dictionary)。在實踐場景中,此類争議通常依賴即時語言交鋒,如法庭口頭辯論、商業談判中的即時分歧等。
二、語義分層解析
指通過語言直接表達的形式,區别于書面記錄。例如,法律程式中的"口頭證據"(oral evidence)指證人當庭陳述,其效力與書面證據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參考:Oxford Dictionary of Law)。
聚焦于存在對立觀點的核心矛盾點。在英美法系中,争議問題需滿足"可辯論性"(arguable)标準,即雙方存在實質性分歧(參考:Merriam-Webster's Dictionary of Law)。
三、專業場景應用
在訴訟中,法官可能要求雙方就"口頭争議問題"進行當庭辯論(如管轄權異議),其裁決依據《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參考:中國《民事訴訟法》第127條)。
口頭争議的即時性要求談判者具備快速反應能力,例如國際貿易中的價格條款磋商(參考: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Negotiation Principles)。
四、英譯注意事項
需根據語境調整譯法: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未檢索到可引用網頁鍊接,來源僅标注權威出版物名稱。)
關于“口頭争議問題”的含義,綜合權威來源的解釋如下:
口頭争議
指因履行口頭協議或合同引發的糾紛,常見于缺乏書面證據的情況下。根據《合同法》,争議(dispute)指交易雙方因責任履行問題産生的分歧。
與“争論”“争吵”的區别
證據薄弱
口頭協議無書面記錄,争議時舉證困難,需依賴證人證言、錄音等間接證據。
常見場景
多為即時交易(如小額買賣、短期服務),但也可能涉及複雜業務。
優先協商解決
通過溝通解釋事實,争取達成和解。
法律途徑
若協商失敗,可申請調解、仲裁或訴訟。需注意:
預防措施
重要協議盡量采用書面合同,明确條款細節,避免模糊表述。
提示:若涉及具體糾紛,建議咨詢專業律師并結合司法實踐案例進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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