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deficiency agreement
balance; margin
【經】 balance; difference
【法】 payment agreement
差額支付協議(Difference Payment Agreement)是一種金融擔保工具,指當被擔保對象(如項目公司或債務人)的現金流不足以覆蓋約定債務時,擔保人(通常為母公司或第三方機構)需補足差額的契約安排。其核心機制是通過補充性支付義務保障債權人權益,常見于債券發行、PPP項目及結構化融資中。
中英術語對照
來源: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指引》
法律性質
屬于《民法典》合同編規定的非典型擔保(第388條),區别于連帶責任保證,其義務具有補充性 和條件依賴性。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擔保制度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債券增信
企業發行債券時,母公司籤署差額支付承諾,若發行人現金流不足,母公司補足本息差額(如“16首創債”增信案例)。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
基礎設施融資
在PPP項目中,政府方或社會資本方通過差額支付保障項目公司償債能力(例:京滬高鐵項目融資結構)。
來源:國家發改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通用合同指南》
特征 | 說明 |
---|---|
非連帶責任 | 僅在主債務人違約且存在資金缺口時承擔責任(區别于保證擔保的連帶性) |
資金定向性 | 支付款項必須專項用于清償特定債務 |
破産隔離有限性 | 擔保人破産時,債權人僅能主張協議約定的差額債權 |
若擔保人主體信用等級低于被擔保對象(如子公司信用優于母公司),差額支付可能放大信用風險。監管要求此類協議需披露擔保人償付能力壓力測試結果(證監會《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45條)。
注:本文依據中國現行金融監管規則及司法實踐撰寫,具體協議效力以法律文本和監管部門解釋為準。
差額支付協議是一種金融或法律安排,主要涉及三方主體(差額支付義務人、主權利人、主義務人),當主義務人未履行債務或項目收益不足時,由第三方補足差額以保障債權人權益。以下是具體解析:
差額支付協議是一種增信措施,通常作為合同條款或獨立協議存在。其核心機制是:當主債務人(如工程項目方、資産支持證券發行人)未能按約定履行義務,或基礎資産産生的現金流不足時,差額支付義務人(如原始權益人、東道國政府等)需補足差額部分,确保債權人(如投資者)的權益不受損。
典型條款包括:定義條款、差額支付條件(如現金流不足或違約事件)、支付義務的啟動與履行程式、陳述與保證、違約責任、争議解決等。例如,在ABS中,差額支付人需在回收款不足以償付證券本息時,按約定時限補足資金。
維度 | 差額支付協議 | 擔保 |
---|---|---|
法律關系 | 可能為獨立合同義務或債務加入 | 從屬于主債權債務關系 |
履行條件 | 基于協議約定的差額觸發條件 | 主債務人違約即觸發 |
責任範圍 | 僅補足約定差額部分 | 可能涵蓋全部債務 |
差額支付協議通過引入第三方承諾,增強了交易信用,尤其在結構化融資中應用廣泛。其法律效力和責任邊界需通過協議條款明确約定,避免與擔保混淆。實際運用時建議結合專業法律意見設計協議内容。
阿維A酯半定矩陣包裝不能適應海洋運輸采集錘擊硬化次屏闆大圓肌囊澱粉體耳石高度真空光電管鼓泡流化床颌炎環差訊號檢驗常序級聯分支網絡聚胺甲烯樹脂抗鏽漆可用空間列表立體視象系統溜冰場理想塔闆腦膜炎内部的内髒神經系統上皮嵌體上肢帶結合攝制刷鍍投資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