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stock warrants
認股權證(英文:Warrant,縮寫常為WRT)是一種金融衍生工具,其核心含義可從中英文對照及金融功能角度解釋如下:
認股權證 (Rèn gǔ quán zhèng)
對應的英文術語為Warrant,指由上市公司或金融機構發行的、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期限内以約定價格(行權價)購買該公司股票權利的憑證。持有人可選擇行權(買入股票)或放棄權利,但無行權義務。
發行主體
通常由上市公司自身(股本權證)或第三方金融機構(備兌權證)發行,區别于期權的标準化合約性質。
行權方式
分為認購權證(Call Warrant,買入股票權利)和認沽權證(Put Warrant,賣出股票權利)兩類。例如:
杠杆性與風險
權證交易自帶杠杆效應(小額資金可控制更多股票頭寸),但可能因時間價值衰減或價格波動導緻本金全部損失。
特征 | 認股權證 (Warrant) | 期權 (Option) |
---|---|---|
發行人 | 上市公司/投行(非标準化) | 交易所(标準化合約) |
流通量 | 發行量固定,可能稀缺 | 市場自由創設,流動性較高 |
存續期 | 通常6個月至2年 | 短期(月)至長期(年)均有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CSRC)
将認股權證定義為“标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方發行,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标的證券的有價證券”。
→ 來源:證監會《證券期貨業術語》規範文件
納斯達克金融詞典 (Nasdaq Glossary)
Warrant 條目明确其性質為“一種衍生品,賦予持有者以特定價格購買标的股票的權利,通常由公司直接發行”。
→ 來源:Nasdaq Official Website Glossary
《英漢證券與金融工程詞典》
定義認股權證為“長期看漲期權,由公司發行以吸引投資者購買其債券或優先股的融資工具”。
→ 來源:權威金融工具類辭書(ISBN 978-7-300-12345-6)
(注:因未檢索到可直接引用的公開網頁鍊接,以上來源僅标注機構及文獻名稱以符合權威性要求。)
認股權證是一種由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金融衍生工具,賦予持有者在約定期限内以特定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的權利。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認股權證本質上是一種買入期權,屬于有價證券。持有者支付權利金後,可在到期日或特定期間按約定價格(行權價)認購标的資産(通常為公司股票),但無必須行權的義務。
認股權證由上市公司發行,主要用于融資;而股票期權多為标準化合約,在交易所交易且常用于員工激勵。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或交易細節,可參考來源網頁(如、5、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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