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ormer creditor
former; forward; front; preceding; priority
【醫】 a.; ante-; antero-; fore-; pro-; proso-; ventri-; ventro-
creditor; loan; obligee
【經】 claimant; creditors; debtee; obligee
"前債權人"是法律和金融領域的重要概念,指在特定法律行為或時間節點前享有債權的實體或個人。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該術語對應英文"prior creditor"或"predecessor in interest",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三個維度:
時間界定性 前債權人特指在債務重組、債權轉讓或法律程式啟動前已存在的債權人。例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第十八條,破産程式啟動後,原債權人身份将轉換為破産債權人。
權利過渡性 在債權轉讓場景中,前債權人(assignor)的權利義務由新債權人(assignee)承繼,這種法律關系的變更需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關于債權轉讓的規定。國際慣例參考《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擔保交易示範法》第34條。
優先級區分 在破産清償序列中,前債權人可能因擔保物權設立時間影響受償順序。美國《統一商法典》第9-322(a)條确立的"first-in-time"原則,與我國《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清償順位規定具有法理相通性。
權威法律詞典《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将"prior creditor"定義為:"A creditor whose claim arose before a specified transaction or event relevant to the debtor's financial condition."該定義與我國司法實踐中對前債權人的認定标準高度契合。
(注:網頁引用編號、、分别對應《企業破産法》《民法典》《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擔保交易示範法》的實體法條文,因平台限制不展示具體鍊接,實際應用時應替換為權威法律數據庫的正式條文鍊接)
“前債權人”這一表述并非法律或金融領域的标準術語,但根據語境可以理解為原本享有債權但當前已不再具備債權人身份的主體。其核心含義需結合債權終止的情形來理解,以下是具體解釋:
基礎概念
債權人(Creditor)是指在債的關系中,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如償還債務、提供服務等)的一方。
前債權人則指因特定原因(如債務清償、債權轉讓等)失去債權人身份的原權利人。
身份終止的常見情形
若需進一步了解債權轉移或終止的具體法律程式,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相關内容(如、6)。
白蛋白定量法半俯卧位的繃紮标尺刻度窗嵌體電位階躍法對妻子過分寵愛的法律與秩序反向耦合戈登氏征管路偶聯管橫動起重機混合難題局部應力控制台陷講雷達迷惑反射器肋膈隱窩莉達硫化锫濾墊麥克匪特斯氏療法薔薇色蕈狀杆菌三維圖神經網絡訓練雙烯雄酚輸入層讨還透射光推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