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股(Common Stock)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基礎所有權憑證,代表投資者對公司資産和收益的剩餘索取權。從漢英金融術語對照角度分析,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以下五方面:
所有權與表決權 普通股股東依法享有公司重大決策投票權,可參與選舉董事會成員及公司合并等事項表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股東權利指南》)。每持有一股對應一票表決權,體現"one share, one vote"原則。
收益分配機制 股息分配需優先滿足債券持有人和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方可獲得剩餘利潤分配。該特征在《牛津金融與銀行詞典》中被定義為"residual claim"(剩餘索取權)。
風險收益特征 根據CFA協會《公司金融分析》教材,普通股同時具備:無限收益可能性(通過股價上漲)、有限責任(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以及次級求償權(破産清算時最後受償)三重屬性。
市場流通特性 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顯示,普通股具有完全可轉讓性,其流動性強度直接決定資本資産定價模型中的市場風險溢價水平。
會計确認标準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普通股在資産負債表中列為權益工具,區别于金融負債的核心判定标準在于是否包含強制贖回條款(IASB官方解釋公告)。
普通股是公司股份的最基本形式,代表股東對公司的所有權,具有以下核心特征和屬性:
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不具特别權利的股份,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也是發行量最大、最重要的股票類型。其投資收益(股息和分紅)取決于公司經營業績,而非購買時約定。
所有權與剩餘索取權
普通股股東享有公司剩餘財産分配權,即在清償債務、優先股權益後,才能分配剩餘資産。
決策參與權
股東可通過投票參與公司重大決策(如選舉董事會、批準并購等),直接影響公司治理。
收益分配權
公司盈利時,股東可按持股比例獲得股息,但分配金額和時間不固定,取決于盈利狀況和管理層決策。
風險性
普通股風險較高,若公司虧損或破産,股東可能面臨股價下跌、股息取消甚至本金損失的風險。
優勢
劣勢
普通股與優先股的核心差異在于:優先股通常無投票權但股息固定且償付順序優先,而普通股股息不固定但擁有決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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