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破産當事人英文解釋翻譯、破産當事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party in bankruptcy

分詞翻譯:

破産的英語翻譯:

bankruptcy; insolvency; failure; go broke; go into liquidation; ruin; smash
【經】 bankrupt; bankruptcy; become bankrupt; bust; failure; go bankrupt
go into liquidation; insolvency; play smash; play the bankrupt; rocks
ruin

當事人的英語翻譯:

party
【經】 parties; party

專業解析

破産當事人指在破産程式中具有法定權利義務的主體,通常包含債務人、債權人及破産管理人三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第二條規定,當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産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時,債務人可向法院申請破産重整、和解或清算。以下為具體釋義:

  1. 債務人(Debtor)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債務人指因資不抵債而進入破産程式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債務人需依法提交財産狀況說明、債務清冊等材料,并在重整計劃中配合管理人工作。

  2. 債權人(Creditor)

    根據《企業破産法》第四十四條,債權人需在法院規定期限内申報債權。債權人會議對破産財産分配方案、重整計劃等事項行使表決權,其權益受《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保護。

  3. 破産管理人(Bankruptcy Administrator)

    由法院指定,負責接管債務人財産、審查債權并制定分配方案。管理人的職責在《企業破産法》第二十五條明确,包括調查財産狀況、代表債務人參與訴訟等。

網絡擴展解釋

破産當事人是指在破産程式中具有法律地位、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主體,其範圍根據破産程式的不同階段和類型有所差異。以下是主要當事人的分類及解釋:

  1. 債務人

    • 指被宣告破産的企業法人或其他主體,即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的企業本身。在破産程式中,債務人需如實申報財産、配合管理人工作,并可能由法定代表人參與程式(如所述)。
  2. 管理人

    • 由法院指定的專業機構或人員,負責接管破産企業、清理資産、處理債務分配等核心事務。管理人在民事訴訟中代表債務人出庭(如、2提及)。
  3. 債權人

    • 對債務人享有債權的個人或機構,包括有擔保和無擔保債權人。債權人需申報債權,參與債權人會議并行使表決權,監督破産財産分配(、3均強調其核心地位)。
  4. 其他利害關系人

    • 包括出資人(需說明企業出資情況)、職工(享有工資優先受償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債務)等。在重整程式中,可能涉及重整投資人(、2補充)。
  5. 破産申請人

    • 啟動程式的主體,可以是債務人(主動申請)或債權人(當債務人無法償債時)。特殊情況下,出資人也可申請(如、4所述)。

特殊程式中的差異:在破産清算中,當事人主要為債務人、管理人和債權人;而在重整程式中,可能引入重整投資人等新主體。法院雖主導程式,但通常不作為“當事人”列入。

如需進一步了解各類當事人的具體權利或程式細節,可參考上述來源中的法律實務解析。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阿洛糖酸邊界貿易協定波羅的海市場定期租用二羟苯基丙氨酸反應芳基氯輔助電源高閃點油骨螺旋闆過敏性炎亨森氏螺旋狀體磺胺甲┭唑貨物托運交互誘導家蠅接觸時間擴充版粒子速度面損形米斯廷判定推論法平衡電勢強固芽胞杆菌羟腦脂酸橋氧區域優化容積配料失竊物同質素圖素線條标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