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lebrant
emcee; master of a ceremonies or a programme; officiate
【法】 master of ceremony
Abba; abbe; father; priest
司儀神父在漢英詞典中的解釋及相關背景如下:
司儀神父(sī yí shén fù)指天主教禮儀中負責協調彌撒程式、确保儀式規範進行的神職人員。其職責包括引導參禮人員站位、提示流程節點、管理輔祭人員等,是彌撒禮儀的"總調度"。
英文譯為"Master of Ceremonies"(縮寫MC),源于拉丁語"Magister Caerimoniarum"。該詞在天主教法典中被明确定義為"禮儀秩序管理者"。需區别于世俗活動的司儀(emcee),強調其宗教神聖性。
根據《羅馬彌撒經書總論》(General Instruction of the Roman Missal)第105條:
"禮儀慶典需設專人(司儀)協調動作、位置及器具使用,确保參禮者專注靈性體驗"。
東正教稱同類職分為"Ceremoniarius",新教聖公會則多用"Liturgical Director",體現不同傳統對禮儀管理的理解差異。
權威參考資料:
“司儀神父”是一個宗教術語,主要用于天主教和東正教語境中,具體含義及用法如下:
核心身份
指在天主教或東正教中主持宗教儀式的神職人員,通常被稱為“神父”或“司铎”。其職責包括主持彌撒、婚禮、告解等聖事。
詞源與翻譯
英文對應詞為“celebrant”,源自拉丁語,意為“主持慶典者”。中文翻譯結合了“司儀”(主持儀式者)與“神父”(宗教職位),強調其在儀式中的核心角色。
宗教儀式主持
在婚禮中,司儀神父負責引導流程,如詢問新人意願、宣布婚姻成立、見證交換戒指等;在彌撒中則主持聖餐禮。
精神引導與見證
需為信徒提供信仰指導,并通過儀式賦予宗教合法性(如婚姻的“神聖性”确認)。
職位 | 所屬教派 | 主要職責 | 婚姻限制 |
---|---|---|---|
司儀神父 | 天主教、東正教 | 主持聖事、管理教堂 | 天主教終身不可結婚 |
牧師 | 新教(基督教) | 講道、主持禮拜、社區服務 | 允許結婚 |
祭司 | 多神教/古代宗教 | 獻祭、通靈 | 依具體宗教傳統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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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更詳細資料,可參考權威宗教文獻或天主教/東正教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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