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udicial guarantee
judicatory; judicature; justice
【法】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administration of law; judicature
guarantee; assure; ensure; vouch; warrant
【經】 assurance; backing; bail; endorsement; guarantee; hypothecate
warranties
司法擔保(Judicial Guarantee)的法律釋義
一、中文法律定義
司法擔保指在訴訟或執行程式中,由法院審查認可的、旨在保障司法活動順利進行的擔保形式。其核心特征為:
二、英文術語對照與内涵差異
Judicial Guarantee 在英美法系中更側重"Court-Ordered Security" 屬性:
三、典型應用場景
原告申請凍結被告資産時,需提供相當于請求額30%的擔保(《民事訴訟法》第103條),防止惡意保全;
被執行人請求延期履行時,須提供足額擔保以避免強制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擔保若幹問題的規定》第6條);
跨境承認執行判決時,外國法院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參照《海牙判決公約》第14條實踐)。
四、法律效力邊界
擔保責任範圍以法院裁定書載明金額為限(《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152條),但故意提供虛假擔保可構成妨礙訴訟(罰款10萬以下/15日以下拘留,見《民事訴訟法》第115條)。
權威參考來源
司法擔保是司法程式中特定主體為保障訴訟或執行行為的正當性及義務履行,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擔保形式。其核心作用在于平衡當事人權益與司法權威,具體可從以下方面理解:
司法擔保指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如原告、被告、申請執行人等)向法院提供財産或其他标的物作為擔保,确保其司法請求的合法性或義務的履行。若請求不當或義務未履行,法院可直接裁定以擔保物賠償損失或執行處罰。其本質是司法權對民事擔保制度的程式性延伸,具有強制性和法定性。
對比維度 | 司法擔保 | 普通民事擔保 |
---|---|---|
設立目的 | 保障司法程式合法性或義務履行 | 保障債務履行 |
法律依據 | 訴訟法、執行相關法規 | 民法典、擔保法 |
效力來源 | 法院裁定或強制要求 | 當事人自願約定 |
執行主體 | 法院直接裁定處置擔保物 | 需通過訴訟或仲裁程式主張權利 |
適用範圍 | 限于訴訟、執行等司法程式 | 適用于民事交易活動(如借款、合同) |
若義務未履行或司法申請缺乏正當性,法院可無需另行訴訟,直接裁定以擔保物價值進行賠償或執行。例如,財産保全錯誤導緻被申請人損失時,法院可直接從申請人提供的擔保金中劃扣賠償。
司法擔保是司法程式中的特殊擔保機制,兼具風險防控和權益保障功能。其強制性和程式性特征使其區别于普通民事擔保,需嚴格遵循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如需具體操作指引,可參考中的實務案例或咨詢專業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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