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代表權英文解釋翻譯、雙重代表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dual representation
分詞翻譯:
雙重的英語翻譯:
【計】 doubling
代表權的英語翻譯:
【經】 proxy; represention rights
專業解析
雙重代表權(Dual Representation) 是一個在國際組織(特别是聯合國)背景下使用的特定政治與法律概念。它指兩個聲稱代表同一主權國家或領土的政治實體,同時尋求或實際擁有在該國際組織中的代表席位。這一概念常與涉及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争議相關。
核心含義與背景:
- 法律與政治沖突: 雙重代表權本質上反映了對一個國家合法代表權的争奪。通常,其中一方是國際社會廣泛承認的中央政府,另一方則可能是尋求分離或未被普遍承認的政治實體。其核心矛盾在于國際法堅持的“一個主權國家一個代表權”原則與特定政治現實之間的沖突。
- 曆史案例(台灣問題): 該術語最著名的應用場景是1971年之前聯合國關于“中國代表權問題”的争論。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北京)和台灣的國民黨當局(在台北)都聲稱自己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并各自尋求在聯合國及其附屬機構的席位。這導緻了所謂的“雙重代表權”提案,即試圖同時接納兩個政治實體進入聯合國。
-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該決議明确決定“恢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此決議從法律和政治上徹底解決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明确否定了任何形式的“雙重代表權”安排,确立了一個中國原則。來源:聯合國官方文件庫 (United Nations Document A/RES/2758(XXVI))。
現狀與立場:
- 根據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和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作為中國的一部分,沒有資格單獨加入任何必須由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
- 中國政府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雙重代表權”安排,認為這違背了一個中國原則和國際法基本準則,是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嚴重侵犯。任何企圖在國際組織内制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行為都是非法和無效的。
雙重代表權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和政治敏感性的概念,主要指在國際組織中,針對同一主權國家或領土,出現兩個政治實體争奪或并存代表資格的情形。在涉及中國的問題上,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已從法律上徹底解決了中國代表權問題,确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排除了“雙重代表權”的可能性。當前國際社會普遍遵循一個中國原則。
網絡擴展解釋
“雙重代表權”是20世紀中後期國際政治中的一個重要概念,特指聯合國中國代表權問題中美國提出的“雙重代表權方案”。以下是詳細解釋:
1.定義與背景
“雙重代表權”(英文:Dual Representation)指在聯合國同時保留台灣當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席位的提案。該方案由美國、日本等國在1961年首次提出,并在1971年再次推動,目的是在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的同時,确保台灣當局繼續占據席位。
2.實質與意圖
- 政治分裂:美國試圖通過“雙重代表權”制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阻撓中國統一。
- 戰略遏制:冷戰背景下,美國借此孤立新中國,維持對台灣地區的控制。
3.中國的立場與結果
- 嚴正反對:周恩來總理在1971年基辛格訪華時明确表态,強調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國家若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必須與台灣當局斷交。
- 最終失敗: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恢複合法席位,台灣當局被驅逐,“雙重代表權”方案徹底破産。
4.曆史意義
這一事件反映了冷戰時期大國博弈的複雜性,也體現了國際社會對一個中國原則的逐步認同。美國的失敗标志着第三世界國家在聯合國影響力的增強。
如需進一步了解細節,可參考道客巴巴相關文獻及曆史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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