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terruption of prescription
【化】 ageing
【經】 time effect
interrupt; sever; suspend; break; discontinue; intermit; take off
【計】 breakout; I; INT; interrupt
【醫】 break
【經】 knock off
時效中斷(Interruption of Prescription)是民法中的重要概念,指在法定訴訟時效期間内,因特定法律事由的發生,導緻已進行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時效期間重新開始計算的法律制度。其核心作用在于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因客觀障礙導緻權利無法行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95條,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三種情形:
與時效中止(Suspension)的本質區别在于:中斷産生時效重新計算的效力,而中止僅導緻時效期間暫時停止計算,事由消除後繼續計算剩餘期間。國際比較法研究顯示,該制度在大陸法系國家普遍存在,如德國《民法典》第212條、日本《民法典》第147條均設有類似規定(比較法研究期刊)。
該制度的法律效力具有溯及力,自中斷事由終止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司法實踐中,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23)京03民終1234號判決書明确指出,中斷事由需符合"明确、具體、有效"三要件方能成立。
訴訟時效中斷是法律中一項重要制度,指在訴訟時效期間内,因發生法定事由導緻已進行的時效期間失效,待事由消除後時效重新計算。以下是關鍵要點:
訴訟時效中斷的本質是推翻時效計算基礎,使已過期間作廢并重新起算。例如,債權人3年訴訟時效進行到第2年時向債務人催款,則時效從催款日起重新計算3年。
根據《民法典》第195條,主要包括:
對比維度 | 中斷 | 中止 |
---|---|---|
發生時間 | 時效期間任何階段 | 最後6個月 |
觸發原因 | 主動行為(如催款) | 客觀障礙(如自然災害) |
法律後果 | 時效重新計算 | 時效暫停後繼續 |
海商法、票據法等特别法規定更短時效(如海上貨物賠償1年時效),但中斷規則同樣適用。刑事領域也存在追訴時效中斷制度,如犯罪人再犯罪則前罪時效重新計算。
提示:具體個案建議咨詢專業律師,可查看來源網頁獲取更完整法律條文。
奧索堿變址方式不結果實采暖超免疫創傷的創作能力電動啟動器電療電震闆阿谀法庭筆錄員福馬爾腹下上叢格蓬公開市場租金水準光催的假同步機能正常的肋頸幹盲腸貿易額配置文件瓶選樣牽引裝置親菌素忍氣吞聲上橄榄核生産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