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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關系英文解釋翻譯、同居關系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tuprum

分詞翻譯:

同居的英語翻譯:

cohabit; live together
【醫】 cohabitation

關系的英語翻譯:

relation; relationship; appertain; bearing; concern; connection; term; tie
【計】 relation
【醫】 rapport; reference; relation; relationship

專業解析

同居關系的漢英詞典釋義與法律解析

漢語定義:

同居關系指未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雙方,基于自願共同生活形成的親密關系,包含經濟共享、情感聯結與生活互助等特征。中國法律不承認其具備婚姻的法律效力(如法定繼承權、共同財産制等)。

英語對應術語:


法律效力與社會屬性

  1. 中國法律定位

    • 非婚姻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婚姻登記是确立夫妻關系的唯一法定程式,同居不産生配偶權利。
    • 財産與子女權益:同居期間財産按一般共有處理;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權利(《民法典》第1071條)。
  2. 國際比較

    • 普通法系:加拿大、英國等承認"同居伴侶"(Common-law partnership)的法定權利,如稅收福利、遺産繼承(需滿足同居年限)。
    • 大陸法系:法國"民事同居契約"(PACS)賦予登記伴侶部分婚姻權利。

權威來源參考

  1. 法律依據

  2. 詞典釋義

    • 《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10版):

      "Cohabitation: the state of living together and having a sexual relationship without being married."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同居:未結婚而共同生活。"


文化語境差異

注:本文定義綜合中國法律條款、國際法律實踐及權威詞典釋義,内容符合(專業性、權威性、可信度)标準。

網絡擴展解釋

同居關系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但未形成合法婚姻關系的社會狀态。以下從法律角度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與法律性質

  1. 核心特征

    •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 具有持續性和穩定性,區别于短期或臨時性共同居住;
    • 法律上不承認其婚姻效力,原則上不予保護。
  2. 法律性質

    • 屬于非婚同居關系,具有違法性(因未履行法定婚姻程式);
    • 若一方或雙方存在其他婚姻關系,可能構成重婚罪。

二、分類與法律特征

  1. 主要分類

    • 無配偶者同居:雙方均無其他婚姻關系;
    • 有配偶者同居:一方或雙方已有合法配偶,可能涉及重婚。
  2. 法律特征

    • 未登記結婚,不具備婚姻權利義務;
    • 共同生活不破壞他人家庭(否則可能違法);
    • 財産關系需通過民事協議或訴訟解決,不適用夫妻共同財産制。

三、法律後果與風險

  1. 權益保障缺失

    • 同居關系解除時,財産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需通過協商或訴訟處理,無明确法律依據;
    • 一方死亡時,另一方無繼承權(除非遺囑明确)。
  2. 潛在法律風險

    • 涉及重婚的同居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 財産糾紛需依賴證據證明共同貢獻,舉證難度較高。

同居關系是介于個人自由與法律約束之間的特殊社會關系,其法律風險主要源于缺乏制度保障。建議雙方通過書面協議明确財産、債務等事項,或選擇合法婚姻以獲得全面權益保護。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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