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dʒʌ'stɪʃəbəl/ 美:/'dʒʌs'tɪʃɪəbl/
adj. 可在法庭裁決的;應受法院審判的
That offence is not justiciable in a federal court.
那種過錯不在聯邦法院受理範圍内。
My friend says that offence is not justiciable in a federal court.
我的朋友說那種違法行為不受聯邦法院之管轄。
The right to health is justiciable in some degree analyzing from the three angles of its nature, the limited resource and the separation of powers.
從權利性質、資源限制及分權原則三個方面來看,健康權在一定層面上是可訴的。
justiciable 是一個法律術語,主要用于描述某事項是否屬于法院的受理或裁決範圍。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源于法語,在英語中作為形容詞使用,表示“可在法庭裁判的”或“應由法院審理的”。例如,若一項争議屬于法律問題且符合法院受理标準,則稱為justiciable dispute(可訴争議)。
不同語言中含義略有差異,例如西語中強調“應受審判的”,而法語更側重管轄權的歸屬。建議結合具體法律體系理解其應用場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案例或術語對比,可參考來源網頁(如、3、7)。
詞性: 形容詞
發音: [dʒʌs'tɪʃəbl]
定義: 可以在法律上處理或解決的,可以被法律制裁的。
用法:
解釋: Justiciable這個詞用來描述一個問題或争議是否可以在法律上得到處理或解決。如果一個問題是justiciable的,那麼它可以被法律程式加以處理或解決。如果一個問題不是justiciable的,那麼它可能不涉及法律問題,或者法律無法解決這個問題。
近義詞:
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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