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dʒʌ'stɪʃəbəl/ 美:/'dʒʌs'tɪʃɪəbl/
adj. 可在法庭裁决的;应受法院审判的
That offence is not justiciable in a federal court.
那种过错不在联邦法院受理范围内。
My friend says that offence is not justiciable in a federal court.
我的朋友说那种违法行为不受联邦法院之管辖。
The right to health is justiciable in some degree analyzing from the three angles of its nature, the limited resource and the separation of powers.
从权利性质、资源限制及分权原则三个方面来看,健康权在一定层面上是可诉的。
justiciable(可诉的)是一个法律术语,指某一事项或争议具备由法院审理和裁决的资格。其核心含义在于该事项符合司法管辖的条件,能够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而非属于政治问题、抽象假设或缺乏具体法律依据的诉求。以下是详细解释:
可司法裁决性
指争议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且存在可适用的法律标准供法院裁判。例如,当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决定侵犯其法定权利时,该争议即具备可诉性,法院可依据相关法律审查其合法性 。
来源:美国司法部《行政程序法指南》
排除非司法性问题
若争议涉及政治决策(如外交政策)、抽象理论争议,或缺乏明确法律依据的诉求,则属于“不可诉”(non-justiciable)。例如,法院通常不受理要求审查立法政策合理性的诉讼 。
来源:康奈尔法学院《法律信息研究所》
案件需基于已发生或紧迫的实际损害,而非假设性问题。例如,合同违约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构成可诉争议。
争议须有现行法律规范作为裁判依据。如宪法权利、成文法条款或判例原则均可提供裁判基础 。
来源:Legal Dictionary《布莱克法律词典》
justiciable 的本质是司法机构对争议的“可接纳性”,要求争议具备具体事实、法律依据及可裁决性。该概念划定了司法权与行政权、立法权的界限,是法治体系中保障权利救济的基础原则。
justiciable 是一个法律术语,主要用于描述某事项是否属于法院的受理或裁决范围。以下是详细解释:
该词源于法语,在英语中作为形容词使用,表示“可在法庭裁判的”或“应由法院审理的”。例如,若一项争议属于法律问题且符合法院受理标准,则称为justiciable dispute(可诉争议)。
不同语言中含义略有差异,例如西语中强调“应受审判的”,而法语更侧重管辖权的归属。建议结合具体法律体系理解其应用场景。
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律案例或术语对比,可参考来源网页(如、3、7)。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