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 instance是什麼意思,first instance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常用詞典
[法] 一審
例句
In the first instance your child will be seen by an ear, nose and throat specialist.
你的孩子首先要由耳鼻喉專家診查。
This problem seemed to be complex in the first instance, but it could be easily solved.
這個問題乍一看似乎很複雜,但其實很容易解決。
This is the first instance in which Richard will do what he later describes Mencken doing, using words as weapons.
這是理查德第一次做他後來描述門肯所做的事,用語言作為武器。
Instance userid for first instance: db2admin.
用于第一個實例的實例用戶ID: db2admin。
By default, the first instance in the form is submitted.
在默認情況下,提交表單中的第一個實例。
專業解析
"first instance" 在法律語境中是一個核心術語,中文通常翻譯為"初審" 或"第一審"。它指的是法院系統内對案件進行首次實質性審理和裁決的層級或階段。
其詳細含義和特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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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審理階段:
- 當一個案件(無論是民事、刑事還是行政案件)首次被正式提交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時,該法院對該案件進行的審理即為"first instance"。這是案件進入司法程式後的第一個審判層級。
- 在此階段,法院負責全面審查案件:聽取雙方當事人(原告/公訴方與被告)的陳述、質證、辯論,審查證據,查明案件事實,并最終根據查明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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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的基礎:
- 初審法院的核心任務是查明案件事實(即确定發生了什麼)和初步適用法律(即根據事實判斷應適用哪些法律規則并得出初步結論)。這是整個訴訟程式的基礎,後續的上訴審通常主要審查法律適用問題,而非重新認定事實(除非有特定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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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上訴審(Appeal)的區别:
- "First instance" 是相對于"上訴審"(second instance 或 appellate instance)而言的。上訴審法院(如中級法院、高等法院或最高法院的上訴庭)的主要職責是審查初審法院的判決或裁定在法律適用或程式上是否存在錯誤,即不重新審查案件事實(或僅在非常有限的情況下審查),而是基于初審法院認定的事實進行法律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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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法院:
- 進行"first instance"審理的法院通常是基層法院或根據案件性質、标的額、嚴重程度等由更高級别的法院(如中級法院)作為一審法院。具體由哪個級别的法院管轄初審,由法律規定(即"級别管轄")。
總結來說,"first instance" 指的是:
法院系統内對案件進行首次、全面的審理,負責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并作出初始判決的司法程式和審判層級。它是整個訴訟程式的起點和基礎,其判決在上訴期内可被上訴至更高層級的法院進行複審。
參考來源:
- 法律術語定義(普遍接受的法律概念):可參考權威法律詞典或法學基礎教材,例如《元照英美法詞典》或國内《法律辭典》中關于"初審"、"第一審"、"上訴"的條目。
- 法院組織與訴訟程式:可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關于審級制度、管轄、第一審程式的規定。
網絡擴展資料
“first instance”是一個常見于法律和正式語境中的短語,在不同場景下有具體含義:
1.法律領域
- 核心含義:指法院對案件的首次審理,即“一審”。例如:
"The case was heard in the first instance by the High Court."
(案件由高等法院進行一審審理。)
- 法院層級:在司法體系中,一審法院(court of first instance)負責事實認定和初步裁決,後續可上訴至更高級法院。
2.一般用法
- 表示“首先”或“最初階段”:用于強調某事的優先處理步驟。例如:
"In the first instance, please submit your application online."
(請首先線上提交申請。)
3.詞源與結構
- “instance”源自拉丁語“instantia”,原意為“緊急情況”,後引申為“具體事例”或“階段”。
- “first”修飾“instance”,強調時間或順序上的優先性。
4.常見搭配
- 法律術語:
- "court/tribunal of first instance"(一審法院)
- "judgment at first instance"(一審判決)
- 日常表達:
- "address the issue in the first instance"(首先解決問題)
5.與類似短語的區分
- 與“first step”區别:
“first instance”更正式,多用于程式性描述;而“first step”更口語化,適用範圍更廣(如解決問題、計劃實施等)。
若需進一步了解法律程式或具體案例中的用法,建議參考司法機構官方文件或法律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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