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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uty prime minister是什麼意思,deputy prime minister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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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詞典

  • 副總理;副首相

  • 例句

  • Deputy Prime Minister Nick Clegg and his wife Miriam also sent their best wishes.

    副首相尼克.克雷格和他的妻子米瑞安也送去美好的祝願。

  • And earlier the Deputy Prime Minister Nick Clegg reinforced the demand by the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Select Committee for three of the key players to appear before MPs next week.

    早些時候,副首相尼克克萊格強調了文化傳媒體育專責*********的要求,即要求這三個關鍵人物下周出現在國會議員們面前。

  • Deputy Prime Minister John Prescott, who is also stepping down, was given a stand for holding drinks decanters.

    同樣即将離任的副首相約翰·普雷斯科特則得到了一個用來放酒器的架子。

  • Homes in the Granby Triangle area in Kensington, Liverpool were part of former Deputy Prime Minister John Prescott's plan to destroy thousands of homes across the country.

    這些房屋位于利物浦的肯辛頓格蘭比三角區,屬于前副首相約翰•普雷斯科特提出的鏟平全國數千座老房屋計劃中的一部分。

  • Asked if Kuwait is ready to take such steps, Deputy Prime Minister al-Sabah stressed Kuwaiti support for U. S. -led peace efforts but would not be specific.

    當被問到科威特類似的措施時,科威特副首相薩巴赫強調說,科威特支持美國倡導的和平努力,他不願詳細說明。

  • 同義詞

  • |vice-premier/vice minister;副總理;副首相

  • 專業解析

    Deputy Prime Minister(副總理/副首相)是一個國家政府中非常重要的高級政治職位,通常在内閣中地位僅次于政府首腦(如總理或首相)。其主要職責是協助政府首腦處理國家事務,并在必要時代理其職務。

    核心含義與職責:

    1. 政府首腦的主要副手: Deputy Prime Minister 是政府首腦(Prime Minister)的直接副手和主要支持者。其核心角色是在總理缺席、無法履行職責或職位空缺時,代理總理行使職權,确保政府運行的連續性。例如,當總理出訪、生病或辭職時,副總理通常會暫代其職 。
    2. 内閣高級成員與政策協調者: 副總理通常是内閣中最資深的成員之一,負責協調不同政府部門之間的政策和工作。他們可能在政府内承擔特定的政策領域領導職責(如經濟政策、憲法改革、國内事務等),具體職責由總理分配 。
    3. 政府代表與溝通橋梁: 副總理經常代表政府出席重要活動、發表聲明或在議會中為政府政策辯護。他們也是政府内部以及政府與其他政治力量(如聯合政府中的盟友)之間重要的溝通橋梁。
    4. 政治穩定與聯盟管理(尤其在聯合政府中): 在聯合政府或多黨執政的情況下,副總理職位有時會由聯盟中第二大黨的領袖擔任。這有助于平衡政治力量,維持執政聯盟的穩定與合作 。

    總結來說,Deputy Prime Minister 是一個兼具象征意義和實際權力的關鍵職位:

    參考資料來源:

    網絡擴展資料

    “Deputy Prime Minister”是一個政府職位名稱,在不同國家的政治體系中具有重要職能。以下為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

      • 該詞組的直譯為“副總理”或“副首相”,具體譯法因國家政治體制而異。例如,英國常用“副首相”(Deputy Prime Minister),而中國、加拿大等國則使用“副總理”。
      • 構詞解析:“deputy”表示“副職”或“代理”,強調輔助性和代理性;“prime minister”指“總理”或“首相”。
    2. 職責與角色

      • 通常協助總理/首相處理政務,協調内閣部門工作,并在總理/首相缺席時代行其職權。
      • 具體職責因國家不同有所差異。例如,在緬甸等國家的政府架構中,副總理可能分管特定領域(如科技、外交等)。
    3. 與其他副職的區别

      • 不同于“vice minister”(副部長)或“deputy minister”(副部長級職位),該職位的行政級别更高,屬于國家領導層。
      • 在部分國家設有“First Deputy Prime Minister”(第一副總理),地位高于其他副總理。

    補充說明:該職位常見于議會制或半總統制國家,總統制國家(如美國)通常不設此職,相關職能可能由副總統承擔。實際權力大小也取決于具體國家的憲法規定和政治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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