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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freedom是什麼意思,personal freedom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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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詞典

  • 人身自由

  • 例句

  • The idea of absolute personal ******* is an illusion.

    絕對個人自由的觀念是一種幻想。

  • Get back my personal *******!

    找回個人自由!

  • We can recover our personal *******.

    我們能重獲我們的個人自由。

  • But some say it is an attack on personal *******.

    但是也有人說這幹涉了個人自由。

  • Mei said, “It is my personal ******* to go downstairs.

    梅婧說:“我就是要下樓,這是我的自由。

  • 同義詞

  • |personal liberty;人身自由

  • 專業解析

    personal freedom(個人自由) 指個體在社會和法律框架内,自主決定其思想、言論、行為及生活方式,不受外界不當幹涉或強制的權利與狀态。其核心包含以下層面:

    1. 消極自由(免于幹涉的自由)

      指個體不受他人或政府任意幹預的權利。例如,人身自由(未經法律程式不受拘禁)、隱私權(私人生活不受窺探)、財産權(合法財産不受剝奪)等。這種自由強調“不被強迫”的界限,是自由的基礎形式。(參考:約翰·斯圖爾特·密爾《論自由》中關于社會權力限度的論述)

    2. 積極自由(自我實現的自由)

      指個體有能力根據自身意志和理性,主動選擇并實現目标的可能性。例如,自由選擇職業、宗教信仰、接受教育、參與政治活動等。這種自由關注個體發展潛能和掌握自身命運的能力。(參考:以賽亞·伯林《自由論》對“兩種自由概念”的區分)

    3. 法律保障與限制

      個人自由并非絕對,需在法治框架下行使。法律一方面通過保障公民權利(如憲法中的言論、集會、結社自由)确立自由邊界;另一方面為防止濫用自由損害他人或公共利益(如禁止诽謗、暴力),設定必要限制。自由與責任相輔相成。(參考: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29條關于自由行使的責任與限制)

    個人自由是現代社會的基本價值,涵蓋免受無理幹預的防禦性權利(消極自由)和追求自我發展的能動性權利(積極自由),其實現依賴于法律制度的平衡保障與規範。

    網絡擴展資料

    “Personal freedom”(個人自由)是一個涉及哲學、法律和社會學的核心概念,通常指個人在不侵犯他人權利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主決定思想、行為及生活方式的權利。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個人自由強調個體對自身生活的掌控權,包括:

    2.法律與社會限制

    個人自由并非絕對,需受以下約束:

    3.相關概念辨析

    4.實際案例

    5.哲學背景

    哲學家以賽亞·伯林(Isaiah Berlin)提出“兩種自由”理論,約翰·洛克(John Locke)則認為自由需基于自然法和契約精神。這些理論奠定了現代民主社會對自由的認知。

    若需進一步探讨具體法律條文或曆史案例,可參考憲法學或政治哲學領域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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