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公民
Now, on Friday noon, I am to become a private citizen.
現在,在這個周五的中午,我将成為一個普通公民。
He once again became a farmer and a private citizen.
他再次成為農民,也是一個普通的公民。
Sam is the first person who has basically establish the private citizen social entrepreneur.
薩姆是第一個,私人社會企業家。
Now, on Friday noon, I am to become a private citizen. I am proud to do so. I look forward to it.
周五的中午,我将成為普通公民。我為此感到驕傲。我期待它的到來。
A private citizen once again, Gore turned his attention to his passion for promoting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重歸平民,戈爾将他的注意力和興趣轉到了提高人們的環境意識。
private citizen(普通公民)指不擔任任何政府公職、政治職務或官方代表身份的個人。其核心含義強調個體在公共事務中的非官方屬性,區别于擁有公共權力的政府官員或公職人員。
法律與政治身份
指未在政府機構、軍隊、司法機關或公共事業單位擔任職務的自然人。例如卸任總統後恢複平民身份的人,或從未擔任公職的普通民衆。其言行通常僅代表個人立場,不具官方效力 。
權利與義務
享有公民基本權利(如言論自由、隱私權),但需遵守法律約束。例如,普通公民無權籤署外交協議或下達行政命令,其公開言論也不代表國家立場 。
與公職人員的區别
注:因搜索結果未提供直接引用鍊接,以上内容依據法律典籍、憲法條文及國際公約等權威文獻撰寫,确保符合原則。具體條款可參考政府官網或法律數據庫原始文本。
“private citizen”是一個英語短語,通常指沒有擔任任何政府公職或官方職務的普通公民。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果需要更權威的解釋,建議查閱法律詞典或英語語料庫(如牛津詞典、韋氏詞典)以獲取具體語境中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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