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發信人;發言人;說話者
Please fill in the names of the addressor and the addressee.
請填寫收信人和寄信人的姓名。
n.|spokesman/public speaker;發信人;發言人;說話者
addressor(或拼寫為addresser)指在通信或法律關系中主動發出信息、文件或講話的一方,即信息的發起者或發送者。其核心含義與addressee(收件人/受話人)相對,強調行為的主動性。該詞常見于法律文書、正式信函及語言學領域,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
法律與商務場景
在合同、通知、票據(如彙票)等法律文件中,"addressor"指起草并發出文件的主體(個人或機構)。例如,彙票的出票人、通知函的發送方。此時其行為可能産生法律效力或責任。
語言學與溝通範疇
在言語交流中,指主動發起對話或表達信息的說話者(如演講者、寫信人)。其角色在于向"addressee"傳遞意圖,并可能期待回應。
詞源與構成
由動詞"address"(緻函、陳述)加後綴"-or"(表示主動行為人)構成,字面意為"進行陳述或發送的一方"。
權威參考來源:
“Addressor”是一個相對少見的英語名詞,其核心含義為“說話者、發信人或署名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在日常生活和一般文本中使用較少,更多出現在法律文書、正式協議或語言學分析中。
如果需要更具體的例句或語境分析,可參考權威詞典(如海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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