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oung la***s] 旧时称有钱有势人家的女儿
大家闺秀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贤媛》:“ 顾 家妇清心玉映,自是闺房之秀。”后以“闺秀”称大户人家的有才德的女儿,多指未婚者。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某别驾》:“此必主人闺秀所居。” 鲁迅 《伪自由书·航空救国三愿》:“听说 广州 也有一队出发的,闺秀们还将诗词绣在小衫上,赠战士以壮行色。” 徐迟 《牡丹》三:“ 中国 妇女,不论大家闺秀,小家碧玉,自古以来,都是懂不得爱,得不到爱的。”
"闺秀"一词源于中国古代社会对特定女性群体的称谓,其核心含义指代受过良好教育、品行端庄的世家女子。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闺"本义为内室小门,《说文解字》释作"宫中小门也",后特指女子居所;"秀"在《古代汉语辞典》中解为"才能出众",二字组合构成对女性德才兼备的赞誉。
该词的历史演变可分为三个阶段:南北朝时期《世说新语》首现"大家闺秀"之说,特指士族门第之女;明清时期《红楼梦》等文学作品扩展其内涵,强调琴棋书画的修养;近现代《中国女性文化史》研究显示,该词逐渐脱离阶级属性,转为对女性高雅气质的泛称。
在文化内涵层面,《明清文学与女性形象研究》指出,"闺秀"承载着传统礼教对女性"德言容功"的要求,既包含"足不出户"的空间限制,也蕴含"知书达理"的价值期待。其近义词"淑女"侧重温婉性格,"才女"突出文学造诣,而反义词"娼优"则体现古代社会对女性职业的等级划分,参见《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7版相关词条解析。
“闺秀”一词源于古代中国社会,主要用于形容特定背景和品德的女性。以下是详细解释:
指世家望族中精通琴棋书画、才貌双全且品行优良的女子,尤其强调出身富贵家庭。旧时多称未婚女子,如“大家闺秀”即典型用法。
当代多用于文学或历史语境,或作为成语“大家闺秀”形容女性出身优越、气质高雅。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古籍例证或社会背景,可参考《世说新语》《镜花缘》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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