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宫廷中所用的蜡烛。 唐 韩愈 《答张彻》诗:“梅花 灞水 别,宫烛 驪山 醒。” 宋 黄庭坚 《谢送碾壑源拣牙》诗:“中人传赐夜未央,雨露恩光照宫烛。” 元 虞集 《丁卯礼部考试次韵》之一:“三年重得同清夜,宫烛风帘见月高。”
"宫烛"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古典意象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词源、语义和文化内涵三个层面解析:
一、词源与本义 "宫烛"由"宫"与"烛"构成,首见于唐代文献。"宫"特指帝王居所,《说文解字》释为"室也",后专指皇室建筑群;"烛"初指火炬,《礼记》郑玄注"炬也",后演变为蜡烛的统称。二字组合本义为"宫廷专用照明烛具",见于《汉语大词典》"古代宫廷特制蜡烛"的释义。
二、引申文化意象 在文学创作中,宫烛常被赋予特殊象征意义。唐代诗人韩愈《答张彻》中"花烛对鸣鸠"句,宋人魏仲举注引时特别标注"宫烛"暗喻皇家恩泽。宋代《太平御览·服用部》记载:"宫烛以龙涎为芯,燃之有异香",显示其超越实用功能的礼仪属性。
三、历史应用特征 据《唐六典·少府监》记载,唐代宫烛制作需经"拣蜡、雕模、浇制"等十二道工序,蜡料取自特定蜂种。宋代《东京梦华录》描述元夕庆典时,特别提及"宫烛三百对列道"的仪仗规格。这些记载印证宫烛在古代兼具实用与礼制双重功能。
“宫烛”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及相关信息如下:
宫烛指宫廷中所用的蜡烛,常见于诗词文献中,用以描述皇家或贵族场合的照明器具。例如:
该词常被诗人借以渲染宫廷氛围或时间场景。如:
“宫烛”还衍生出特定文化意象,如“宫烛分烟”,出自唐·韩翃《寒食》诗,指寒食节皇宫传烛至贵族家的习俗。
诗句原文:
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
此典故被后世用作寒食节的代称,体现古代节令与宫廷礼仪的关联。
“宫烛”既是古代宫廷的实用器物,也是文学创作中的典型意象,兼具历史与艺术价值。如需进一步了解其组词用法或诗歌背景,可参考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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