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人民为统治者每年所承当的无偿劳役。《周礼·地官·均人》:“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 郑玄 注:“公,事也;旬,均也。” 孙诒让 正义:“ 郑 意役法当均劳逸,故谓之公旬,即取役事均平之义,犹市贾谓之月平也。”
“公旬”是古代汉语中较为生僻的复合词,其含义需结合字源与历史语境解析。《说文解字》记载,“公”本义为平分,引申为公共事务;“旬”原指十日周期,后扩展为时间单位或徭役周期。二字合称“公旬”,特指先秦时期平民每年为官府提供的劳役,据《周礼·地官》载,服役者需按“岁不过三日”的标准执行,属早期赋役制度的组成部分。
该词在汉代文献中渐趋罕见,可能与徭役制度演变相关。郑玄注《礼记》时提及“公旬”与“力役之征”的关联,强调其作为国家强制征发劳动力的性质。现代《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古代力役制度”,但未详述实施细则,反映出该词汇在语言发展中的边缘化特征。
“公旬”是古代中国社会制度中的一个术语,其核心含义指统治者向民众征发的无偿劳役。以下是详细解释:
“公旬”本质是古代统治者以均平原则征发的无偿劳役制度,其具体实施天数与年景挂钩,反映了早期社会治理理念。更多细节可查阅《周礼》及相关历史文献。
安赫尔瀑布鲍叔并州剪逼扑刬却鼂采措手不及登年等望方便之门繁丽風鯁富室子膏味革役恭愿故道鸿盘皇荂火煖戟刺姐妹核景陵旷荡夸特凉光脸霞论工沦寂旅主满身蒙直米糒迷留摸乱拟柱体弄思评产泼风潜曜轻煦穷武让能热泪盈眶山漏射猎生土室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伤寒蒜条金停牌町畦媮惰萎絶吴头楚尾无繇香脂销烁下中天斜柯谐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