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ublic house]∶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的房屋
(2) [social place for the unmarried]∶景颇、傈僳、彝、黎等少数民族解放前曾有过的专供未婚青年男女社交的场所
(1).属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房屋。
(2).我国景颇、傈僳、彝(撒尼、阿西)、黎等民族的村寨内,过去专供未婚青年男女社交的场所。在不同民族中各有禁例,如同姓、近亲、不同辈份等不得进入同一公房等。在世界其他地区,特别在 东南亚 一带也有类似习俗。《阿诗玛》诗:“床头拿麻团,墙头拿口弦,口弦阵阵响,姑娘去公房。”
(3).复姓。古有 公房皮 。见《汉书·古今人表》。
公房是汉语中具有多重含义的复合词,其核心语义可从以下三方面阐释:
一、公共房产的法律属性
指由国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建造、分配并管理的居住用房,产权不归属个人。《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属于公家(国家或集体)的房屋”,主要面向城市居民提供住房保障。此类房产的租赁、转让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
二、宗族共有财产的历史形态
在福建、广东等南方方言区,“公房”特指宗族共同持有的祖屋或祠堂,用于祭祀、议事等集体活动。例如《中国民俗文化大观》记载,潮汕地区将祭祀祖先的场所称为“公房”,体现传统宗法制度下的财产共有形态。
三、当代社会管理术语
住房制度改革后衍生出新内涵,既包含直管公房(政府直接管理)、自管公房(企事业单位管理)等存量住房类型,也涉及“公房上市”“公房继承”等政策术语。住建部2024年发布的《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中,明确将公房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实施分类管理。
语言演变层面,该词从单纯的空间概念发展为涵盖法律、经济、社会管理的多维度词汇。语用学研究表明,在政府公文、房产交易、社区治理等场景中,“公房”均指向资源分配与社会福利的核心议题。
公房(公有住房/国有住宅)是指由国家、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并管理的住宅,其产权在未出售前归国家所有。以下是详细解析:
公房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住房制度产物,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根据管理主体不同,公房分为两类:
对比项 | 公房 | 商品房 |
---|---|---|
产权性质 | 国家/单位所有 | 个人所有 |
交易条件 | 需符合政策条件方可购买 | 自由交易 |
价格机制 | 政府定价或优惠价 | 市场定价 |
分配方式 | 定向分配给特定群体 | 公开销售 |
公房旨在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居住需求,部分通过“租售并举”政策逐步市场化。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多数公房已转为私有,但仍存在使用权纠纷、拆迁补偿等法律问题。
如需了解具体案例或政策细节,可参考来源网页中的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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