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当变卖。 苏曼殊 《惨世界》第十二回:“立刻将所有家产,典变得精光,设法行贿,谋得一县官之职。”
“典变”是汉语中较为少见的复合词,目前权威辞书尚未单独收录该词目。根据构词法及文献使用情况,可作以下解析:
一、基本释义 “典”本义指重要文献、制度规范,《说文解字》释为“五帝之书”,后延伸出典雅、准则之意。“变”指事物形态的转化,《周易·系辞》云“穷则变,变则通”,强调动态演化过程。二字组合后,可理解为“遵循典制而进行的变革”或“典章制度的演变”,多用于描述文化制度的历史变迁。
二、源流考辨 该词可见于明清文献,如清代考据学家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提到“礼制典变,当察其本”(引自中华书局《说文解字注》1981年版)。现代方言研究中,闽南语保留“典变”[tian-piàn]的发音,特指传统戏曲唱腔的程式化演变,见于《闽南方言大词典》(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
三、使用特征
四、相关概念辨析 与“变革”相比,“典变”更强调对传统体系的继承性改造;与“因革”相较,则弱化政治色彩,侧重文化制度的自然演进。该词的现代使用需结合具体语境,建议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典”“变”分列词条释义。
“典变”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差异,但主要解释如下:
典变(diǎn biàn) 的核心意义为“典当变卖”,指将财产或物品抵押或出售以换取资金。这一用法在文学作品中较为常见,例如苏曼殊的《惨世界》中提到:“立刻将所有家产,典变得精光,设法行贿,谋得一县官之职。”。
部分资料(如)提到“典变”可引申为“典籍的变更” 或“事物的变化”,但这一用法在现代汉语中较为罕见,且缺乏广泛文献支持。需注意语境区分。
多用于描述经济行为或文学中的财产处理,例如:
“他因急需用钱,只得典变祖传字画。”
“典变”的常用含义为典当变卖,需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指向。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惨世界》原文或权威词典(如沪江在线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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