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取代旧皇朝。
(2).谓继承死者遗业。 明 李东阳 《赠太子太保镇远侯顾公合葬墓志铭》:“论者谓太夫人代终裕后,克成有家,质诸其夫,可以无愧。”
“代终”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dài zhōng,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取代旧皇朝
指通过政治或军事手段终结旧政权,建立新朝代。例如《后汉书·孔融传论》中提到“代终之规,启机于身后也”,李贤注解释为“代汉祚之终”。这一用法多用于历史文献中,强调政权更迭的合法性或必然性。
继承死者遗业
指后人继承并延续逝者的志向、事业或家族基业。如明代李东阳在墓志铭中写道“太夫人代终裕后,克成有家”,即赞扬其继承遗志、振兴家族的行为。
“代终”的核心含义聚焦于“取代”与“继承”,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其指向。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后汉书》相关注释。
代终(dài zhōng)是由两个汉字组成的词语,包含了代和终两个字。
代字的部首是人,总笔画数为5;终字的部首是纟(纠),总笔画数为8。
《代终》是一个古代汉语词语,始见于《左传·昭公十年》:“丈夫有修身,其家乃化;有敬其妻者,其家乃正;有爱其子者,其家乃幸。……义之常也,民有不化,贱其上者谓之匪朝。有司命曰:不得佩玦,不得朝享于宗庙。月旦朔旦,曰代终。”
繁体字“代終”与简体字“代终”相对应。
古时候的汉字写法与现代略有不同,其中代字的古写形式为“代”,终字的古写形式为“終”。
他愿意代终父亲的遗愿,并为此付出努力。
代替、终点、代际、前代、终了
释终、毕终、了却
嫡终、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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