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翻原来的供词。 萧军 《羊·职业四》:“浑……蛋……不懂交情……想反供,套上他的手。”
反供是汉语法律术语,指在司法程序中,当事人或证人推翻自己先前所作的供述或证言,作出内容相反的新陈述。其核心含义与法律实践紧密相关,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基本释义
指在诉讼过程中(尤其是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证人否认、改变自己之前向司法机关作出的有罪供述、不利证言或其他关键陈述的行为。这种行为导致前后陈述内容相互矛盾。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法学大辞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法律特征
来源:《中国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证据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后果与审查
反供行为本身不必然导致原供无效或被排除。司法机关需结合全案证据(如物证、书证、其他证人证言、讯问/询问笔录的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查判断: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汇编
使用场景
该词主要用于法律文书、司法实践报告、法学研究及新闻报道中,描述诉讼参与人陈述发生逆转的情况。在非法律语境中较少使用。
来源:《法律文书写作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主流法制新闻报道用语分析
“反供”指在司法程序中推翻先前陈述、作出相反供述的行为,是法律领域描述证据动态变化的关键概念,其真实性与法律效力需经司法机关依法审慎认定。
“反供”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主要涉及法律和日常语境,以下是详细解释:
如需进一步了解司法程序中反供的法律后果,可参考和8的具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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