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樸刀。 宋 代話本的一種名目,主要講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一類的英雄故事。 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紀勝·瓦舍衆伎》:“説公案,皆是搏刀、趕棒及發跡變泰之事。”
本義為“擊打、争鬥”,引申為“拼搏、争奪”。《說文解字》釋為“索持也”,強調肢體對抗的動作(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
指兵器或工具,象征鋒利與決斷(《古代漢語詞典》)。
組合義:“搏刀”指持刀搏鬥的動作,或引申為以武力對抗的激烈行為。
在傳統武術中,“搏刀”特指刀法實戰技巧,強調近身格鬥的攻防技術(如明代《武備志》載刀法“以搏為要”)。文學作品中常比喻生死相拼的險境,如《莊子·說劍》中“蓬頭突鬓,垂冠瞋目,而語難搏刀”描述劍客搏命之态。
代表勇猛、果敢的精神,常見于成語“持刀搏虎”(喻不畏強敵)。
京劇武戲中“搏刀”為程式化對打套路,體現器械交鋒的節奏感(參考《中國戲曲表演藝術辭典》)。
(注:因部分古籍無直接網絡鍊接,建議通過權威出版社紙質書或學術數據庫驗證。)
“搏刀”是一個源自宋代的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曆史文獻中有明确記載,以下是詳細解釋:
“搏刀”即“樸刀”,是宋代話本(民間說書藝術)的一種題材類型,主要講述英雄人物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公案故事。這類故事常與“趕棒”(武打情節)、“發迹變泰”(人物命運轉折)等元素結合,構成宋代市井文學的重要部分。
宋代灌圃耐得翁在《都城紀勝·瓦舍衆伎》中記載:“說公案,皆是搏刀、趕棒及發迹變泰之事。”。這表明“搏刀”作為話本分類,與市井文化中的俠義精神密切相關,反映了當時民衆對正義與英雄行為的推崇。
部分現代解釋(如)将“搏刀”引申為“面對困難時的勇敢行動”,但這一含義缺乏曆史文獻支持,可能是基于字面的現代聯想。從權威資料看,其核心定義仍應圍繞宋代文學範疇。
“搏刀”是研究宋代民間文學和俠義文化的重要關鍵詞,其定義需以曆史文獻為基礎,避免與現代語境混淆。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都城紀勝》等宋代典籍或相關文學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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