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纳凭限。 清 朝官员被分派到某地之前,由吏部发给写明上任期限的文书,叫“凭限”。到任时即须交纳凭限,称“缴凭”。《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四回:“当下 苟才 照例穿了花衣禀到,一面缴凭投信,一面递履歷。”
“缴凭”是清代官场制度中的特定术语,其含义和背景如下:
指清朝官员到任时向吏部交纳的任职凭证文书(称为“凭限”)。该文书由吏部在官员赴任前发放,明确标注到任期限,官员需在抵达后提交以完成任职手续。
主要见于清代公文和官场文献,如李伯元《官场现形记》、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四回均有相关描写:“苟才照例穿了花衣禀到,一面缴凭投信,一面递履历。”
该制度体现了清代官僚体系对官员履职的时效管控,凭限文书兼具任职通知与到任凭证双重功能。现代汉语中此词已不再使用,成为历史制度术语。
注:以上解释综合了清代官制文献和近代小说用例,具体细节可参考《清史稿·选举志》等史料。
「缴凭」是一个汉语词汇,常用于法律、政治及行政领域,意为交出凭证或证书,以证明某种身份、权利或责任。这个词的使用可追溯至古代,至今仍在现代汉语中广泛使用。
「缴凭」是由「缶」和「凭」这两个字组成。
「缶」是指装酒或其他液体的容器,它的拆分部首为「缶」且共有三笔;「凭」则是指凭证或信物,由「亻」和「朋」两个部首组成,共有十一笔。
「缴凭」的繁体写法为「繳憑」。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缴凭」的写法稍有不同。其中「缴」的古代写法为「繳」,而「凭」的古代写法为「憑」。
1. 他必须在截止日期之前缴凭护照和签证。
2. 公司员工还应缴凭相关文件以证明其资质。
3. 驾驶员应该缴凭驾驶证明来取得驾驶资格。
1. 缴税:交纳应付的税款。
2. 缴款:交付应付的款项。
3. 缴纳:交付应付的费用或款项。
1. 交付:表示交出某物或支付某款。
2. 提交:表示提供或呈送某物。
1. 领取:表示接收或取得某物。
2. 收回:表示取回或收回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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