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包揽代纳赋税。《元史·刑法志二》:“若仓官人吏等盗糶官粮,与揽纳飞钞同论。”《明律·户律·揽纳税粮》:“凡揽纳税粮者,杖六十。”《明史·邢宥传》:“姦民揽纳秋赋,置之法。”参见“ 揽户 ”。
(2).收揽容纳。 清 吴敏树 《听雨楼记》:“度地不广大,而揽纳宏远者,惟高且显者为然。”
揽纳(lǎn nà)是汉语中的一个历史性词汇,主要指向包揽代缴赋税的行为。以下是其详细释义及背景解析:
指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包办、征收并缴纳赋税的行为。在古代社会,常见于民间代理人替纳税人向官府缴纳税粮或税款,从中谋取利益。
核心特征:
起源:
始于唐宋时期,常见于税粮征收。农户为逃避缴税繁琐流程,委托“揽纳人”代缴,后者借机加收手续费或克扣粮食。
例:宋代《文献通考》载:“民户避催科之扰,委揽纳人代输,多被侵欺。”
明清发展:
成为普遍现象,但被官府明令禁止。因揽纳人常与官吏串通,导致税收流失、农民负担加重。
例:明代《大明律》规定:“凡揽纳税粮者,杖六十,钱财入官。”
揽纳属民间自发行为;包税制(如清代“包粮制”)是官府授权商人承包税收,属合法制度。
古代揽纳缺乏监管,易滋生腐败;现代税务代理受法律规范,服务透明。
多用于描述古代赋税制度弊端,如《宋史·食货志》:“州县吏胥与揽纳人勾结,病民最甚。”
经济史、法制史领域常探讨其对古代财政与社会秩序的影响。
“揽纳:包揽代纳赋税。”
分析揽纳在宋明两代的运作模式及社会危害。
详述揽纳与官民博弈关系(见第三章第二节)。
(注:因未提供可引用网页链接,此处仅标注权威出版物来源。)
“揽纳”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及使用场景:
指代他人或机构包办缴纳赋税的行为。历史上多用于描述民间或官吏非法介入税收的案例。例如:
指广泛接纳或吸收事物或人才,强调包容性。例如: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文学出处,可参考《元史》《明律》等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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