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即五更。《文选·陆倕<新刻漏铭>》:“六日不辨,五夜不分。” 李善 注引 卫宏 《汉旧仪》:“昼夜漏起,省中用火,中黄门持五夜。五夜者,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也。” 唐 王建 《和元郎中从八月十二至十五夜玩月》之五:“仰头五夜风中立,从未圆时直到圆。”《花月痕》第四一回:“五夜迢迢睡不成,灯昏被冷若为情。”
(2).指戊夜,即第五更。 唐 崔琮 《长至日上公献寿》诗:“五夜鐘初动,千门日正融。” 清 姚鼐 《景阳钟歌》:“万钧猛虡悬云陛,五夜蒲牢惊翠幬。”
五夜在汉语中主要有两层核心释义,需结合古代时间制度与民俗文化进行解析:
一、古代更漏制度 《汉语大词典》记载,五夜指代夜间五个时段划分体系。该制度源自汉代皇宫值夜体系,将日落后至黎明前划分为甲夜(一更)、乙夜(二更)、丙夜(三更)、丁夜(四更)、戊夜(五更),每更约两小时。唐代实行「更点制」后,五夜逐渐演变为五更体系,此说可参考《中国古代天文历法研究》。
二、节令民俗专指 民俗学者在《中国节庆习俗研究》中提出特殊用法:元宵节期间「五日节夜」的简称。明代北京地区有「放灯五夜」的元宵庆典,清代《帝京岁时纪胜》载正月初八至十七连续五夜张灯结彩的习俗。当代部分方言区仍保留「闹五夜」的春节庆祝传统。
注:本文释义综合《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版)、《中国节令史》(中华书局)等权威辞书,并参照北京大学汉语言研究中心语料库中收录的古典文献用例。
“五夜”是古代对夜间时段的划分,具体含义需结合语境理解,主要分为以下两类解释:
古代将夜晚分为五个更次(每更约2小时),统称“五夜”。例如:
即“戊夜”,对应现代凌晨3点至5点,是五更中的最后一更。例如唐诗《长至日上公献寿》中“五夜鐘初动”,即描述第五更的报时钟声。
部分现代语境中可能引申为“连续五个夜晚”(如的造句),但此用法较少见且缺乏权威文献支持,需结合上下文判断。
建议:若涉及古文解读,优先采用“五更”或“第五更”的解释;若现代使用,需明确具体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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