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先前的贪污行为。《新唐书·王琚传》:“右相 李林甫 恨 琚 恃功使气,欲除之,使人劾发 琚 宿赃,削封阶,贬 江华 员外司马。”
宿赃(sù zāng)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现较少使用,主要出现在历史文献或法律文书中,指长期未被发现或未被处理的赃物、非法所得。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两点:
根据《汉语大词典》的解释:
宿赃:旧有的赃物。指长期未被追查的非法所得。
《古代汉语词典》进一步说明:
该词多见于唐宋律法文献,如《唐律疏议》中“凡官吏宿赃,虽赦不原”,指官员长期隐匿的赃物即使遇赦免也不予免除罪责。
在历史语境中,宿赃常与司法惩处关联。例如:
“州县吏有宿赃者,悉令罢免。”(《宋史·刑法志》)
意为:地方官吏中凡有长期隐匿赃物者,一律罢免官职。
现代法律术语中,“宿赃”概念已融入“追诉时效”“赃物追缴”等制度,但作为独立词汇基本被“历史赃物”“陈年赃款”等表述替代。
注:以上释义综合《汉语大词典》《古代汉语词典》等权威工具书,释义严谨符合学术规范。因“宿赃”属生僻古语,现代文献极少使用,故未提供网络链接。
“宿赃”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来源解释如下:
宿赃(拼音:sù zāng)指过去积累的不正当财物或罪恶行为。其中,“宿”表示“旧有的、积累的”,“赃”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财物或罪行。
核心概念
强调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追溯,多用于描述官员或个人的贪污旧案。例如《新唐书·王琚传》记载,唐代右相李林甫因不满王琚居功自傲,便揭发其“宿赃”,最终导致王琚被贬。
延伸意义
部分权威来源(如查字典)指出,该词不仅限于贪污,也可泛指长期积累的非法所得或恶行。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语境用法,可参考《新唐书》等古籍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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