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 吴隐之 有清操,从 番禺 罢郡归,见妻携有沉香一斤,遂投湖水。见《晋书·良吏传·吴隐之》。投香之处,传在 番禺县 西北,后即称 投香浦 。见 宋 乐史 《太平寰宇记·岭南道一·广州》。后以“投香”喻为官清正。 唐 李商隐 《故番禺侯以赃罪致不辜事觉母者他日过其门》诗:“ 江陵 从种橘, 交广 合投香。” 唐 李商隐 《为尚书渤海公举人自代状》:“ 隐之 清节,无惭於投香; 江革 归资,唯闻於单舸。”
“投香”是一个源自历史典故的汉语词汇,常用于比喻为官清廉、品行高洁。以下是详细解释:
核心含义
“投香”字面指“丢弃沉香”,引申为官员拒绝贪腐、坚守清廉的行为象征。该词出自晋代吴隐之的事迹。
典故出处
历史演变
唐代诗人李商隐曾引用此典,如《故番禺侯以赃罪致不辜事觉母者他日过其门》中“交广合投香”一句,借以赞颂清廉官员。
该典故强调官员对物质诱惑的抵制,与“羊续悬鱼”“杨震四知”等典故同属传统廉政文化符号。需注意,其现代含义已弱化,主要用于特定文史场景。
《投香》是一个汉字词语,表示在宗教仪式或个人信仰活动中,将香点燃并投向特定的目标或神灵。
《投香》的部首是“手”字旁,它的拆分部首是“手”。这个词总共有11个笔画。
《投香》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宗教活动,如佛教、道教等。在这些信仰体系中,投香被视为虔诚的表达,常用于向神灵祈福或祭拜祖先。
《投香》在繁体中的写法和简体中一样。
在古时候,汉字的写法可能与现代稍有不同。但是,作为一个较为简单的词语,《投香》的古代写法和现代写法相差不大,字形基本上保持一致。
1. 在寺庙中,信徒们会拿着香炷,虔诚地投香祈福。
2. 小明认为,投香是他与神灵沟通最直接的方式。
1. 求香:指信徒向神灵祈求福祉时所使用的香。
2. 点香:指用火点燃香,使香燃烧起来。
3. 祈香:指信徒向神灵祈祷时所使用的香。
上香、烧香、奉香
不拜香、不燃香、不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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