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tural disaster] 天降的灾祸;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风灾、地震等
天灾可以死。——清· 林觉民《与妻书》
天降的灾祸;自然灾害。《书·伊训》:“古 有夏 先后,方懋厥德,罔有天灾。” 宋 王谠 《唐语林·政事上》:“ 开元 中, 山东 蝗……上曰:‘蝗虫,天灾也,由朕不德而致焉。’” 丁玲 《水》三:“说别处的水还大,真是天灾。”
天灾指自然界发生的、给人类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灾害性事件。其核心含义强调灾害源于自然力量,非人为因素直接导致。以下是权威汉语工具书及文献中的详细解释:
核心定义
依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天灾指“自然界造成的灾害”,如地震、洪水、干旱、台风等。其本质是自然系统异常变化引发的破坏性后果。
历史语义与特征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进一步阐释:天灾亦称“天灾地变”,泛指“水、旱、地震等自然灾害”,突出其不可预测性与不可抗力性。《辞海》(第七版)补充说明,天灾需满足两个条件:自然成因性与社会危害性,即必须对人类社会产生实质性破坏。
法律与学术界定
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将天灾归类为“自然灾害”,包括气象、地质、海洋、生物灾害等类型,强调其需通过国家应急体系响应。学界则从灾害链角度,将其定义为“致灾因子→承灾体→损失”的动态过程(《灾害学导论》,科学出版社)。
文化认知演变
古代文献如《左传》将天灾与“天谴”关联(如“天灾流行,国家代有”),现代科学视角已剥离迷信色彩,但“天有不测风云”等成语仍体现其对人类认知的深层影响。
关键区分:与“人祸”(人为灾害)相对,天灾的诱因需排除直接人为干预。例如:持续干旱属天灾,但因水库管理失当加剧的旱灾则属“人祸加剧型天灾”。
“天灾”指由自然因素引发并对人类社会造成破坏的灾害事件。以下是详细解释:
天灾常与“人祸”并提,但两者界限有时模糊(如过度开发加剧自然灾害)。现代科学通过监测和预警可部分减轻其危害( )。
如需了解具体灾害案例或防灾措施,可进一步说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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