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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放领英文解释翻译、公地放领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经】 sale of public farm lands

分词翻译:

公地的英语翻译:

【法】 common land; communal land; public land; state land

放的英语翻译:

expand; give out; put; set; set free
【医】 discharge
【经】 put

领的英语翻译:

be in possession of; collar; lead; neck; outline; receive; understand
【医】 manchette

专业解析

公地放领(Land-to-the-Tiller Program)

定义:

"公地放领"指政府将公有耕地(如国有或省有土地)以有偿方式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民或承租人,使其获得土地所有权。该政策旨在实现"耕者有其田",促进农业发展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核心特点:

  1. 有偿分配:农民需分期支付地价(通常为土地年收益的2.5倍),缴清后获得土地所有权。
  2. 资格限制:优先分配给实际耕作的佃农、雇农或自耕农,确保土地流向农业生产者。
  3. 政策目标:打破土地垄断,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稳定农村社会结构。

历史背景:

该政策是台湾地区1950年代土地改革的核心环节(与"三七五减租""耕者有其田"并称),由政府主导推行。例如,1951年《台湾省放领公有耕地扶植自耕农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放领细则,至1976年共放领约13.9万公顷土地,惠及28.6万户农民。

英文释义:

在汉英词典中,"公地放领"译为"Land-to-the-Tiller Program" 或"Public Land Distribution",强调政府将公有土地转移给耕种者的制度设计。

权威参考来源:

  1. 台湾"内政部"《台湾土地改革史》(链接)详述政策沿革与数据。
  2. 学术文献:陈诚《台湾土地改革纪要》(1951)系统分析政策框架。
  3. 国际研究: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报告 Agrarian Reform in Taiwan(1962)评价其成效。

社会影响:

公地放领显著提升台湾农业生产力,佃农比例从1949年的39%降至1953年的15%,为后续经济转型奠定基础。

网络扩展解释

公地放领是20世纪50年代台湾地区土地改革的重要政策之一,其核心是将政府持有的公有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以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目标。以下是综合多来源信息的详细解释:

1. 定义与背景 公地放领是台湾土地改革“三步曲”中的第二步(第一步为“三七五减租”,第三步为“耕者有其田”),始于1951年6月。该政策旨在将台湾光复后从日本接收的公有土地,以有偿方式转移给农民,从而提升自耕农比例,缓解土地分配不均问题。

2. 主要内容

3. 实施效果 截至1951年后,共放领约200多万亩公地,占公地总数的74.6%,惠及28.6万户农民,平均每户获得7.35亩土地。这一政策有效增加了自耕农数量,为后续土地改革和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4. 政策意义 通过公地放领,台湾当局逐步将土地所有权从政府转移到农民手中,既缓解了社会矛盾,又通过分期偿还机制保障了政府财政稳定,被视为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改良措施。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细节或数据,可参考搜狗百科、知网阅读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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