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sale of public farm lands
【法】 common land; communal land; public land; state land
expand; give out; put; set; set free
【医】 discharge
【经】 put
be in possession of; collar; lead; neck; outline; receive; understand
【医】 manchette
定义:
"公地放领"指政府将公有耕地(如国有或省有土地)以有偿方式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民或承租人,使其获得土地所有权。该政策旨在实现"耕者有其田",促进农业发展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核心特点:
历史背景:
该政策是台湾地区1950年代土地改革的核心环节(与"三七五减租""耕者有其田"并称),由政府主导推行。例如,1951年《台湾省放领公有耕地扶植自耕农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放领细则,至1976年共放领约13.9万公顷土地,惠及28.6万户农民。
英文释义:
在汉英词典中,"公地放领"译为"Land-to-the-Tiller Program" 或"Public Land Distribution",强调政府将公有土地转移给耕种者的制度设计。
权威参考来源:
社会影响:
公地放领显著提升台湾农业生产力,佃农比例从1949年的39%降至1953年的15%,为后续经济转型奠定基础。
公地放领是20世纪50年代台湾地区土地改革的重要政策之一,其核心是将政府持有的公有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以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目标。以下是综合多来源信息的详细解释:
1. 定义与背景 公地放领是台湾土地改革“三步曲”中的第二步(第一步为“三七五减租”,第三步为“耕者有其田”),始于1951年6月。该政策旨在将台湾光复后从日本接收的公有土地,以有偿方式转移给农民,从而提升自耕农比例,缓解土地分配不均问题。
2. 主要内容
3. 实施效果 截至1951年后,共放领约200多万亩公地,占公地总数的74.6%,惠及28.6万户农民,平均每户获得7.35亩土地。这一政策有效增加了自耕农数量,为后续土地改革和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4. 政策意义 通过公地放领,台湾当局逐步将土地所有权从政府转移到农民手中,既缓解了社会矛盾,又通过分期偿还机制保障了政府财政稳定,被视为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改良措施。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细节或数据,可参考搜狗百科、知网阅读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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