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共有英文解释翻译、夫妻财产共有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ganancial property
分词翻译:
夫妻的英语翻译:
consort; husband and wife; spouse
【法】 conjoints
财产的英语翻译:
belongings; estate; means; possession; property; riches; wealth; worth
【医】 property
【经】 assets; belongings; chose; estate; money; moneys; property
worldly goods
共有的英语翻译:
community; in common; intercommunity; share
【经】 co-ownership; community
专业解析
"夫妻财产共有"是中国婚姻法中的核心概念,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特定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其对应的英文法律术语通常为"Community Property" 或"Joint Ownership of Marital Property"。
详细解释:
-
法律定义与核心原则 (Legal Definition & Core Principle):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处分(如买卖、赠与)重大共同财产时,通常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 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The Civil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是这一制度的最高法律渊源。具体条文可参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发布的法律文本: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75ba6483b8344591abd07917e1d25cc8.shtml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与个人财产的区别 (Distinction from Separate Property):
- 夫妻财产共有制度并不排斥个人财产的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同时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
-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 (二)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对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继承都至关重要。
- 来源依据:同样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汉英词典角度的对应与内涵 (Correspondence in Chinese-English Dictionaries & Connotation):
- 夫妻 (Husband and Wife / Spouses): 指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双方。
- 财产 (Property): 包括各种形式的资产,如金钱、实物、不动产(房产)、有价证券、知识产权收益等。
- 共有 (Joint Ownership / Co-ownership / Community Property):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在夫妻关系语境下,特指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共同所有形式。
- Community Property: 这是英美法系(特别是美国一些州和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地区)中与“夫妻财产共有”最为接近的法律概念。它指在婚姻期间获得的大部分财产(除特定个人财产外)由夫妻双方平等共有。
- Joint Ownership: 范围更广,指任何两人或多人共同拥有一项资产的形式(如共同买房的朋友、商业伙伴),在夫妻语境下使用时,常指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持有形式(如联名账户、联名房产)。
- 因此,汉英词典通常将“夫妻财产共有”译为"Community Property" (强调基于婚姻关系的法定共有制度) 或"Joint Ownership of Marital Property" (强调婚姻财产的共同所有状态)。选择哪个术语更贴切,需结合具体语境和目标法域。
- 来源依据:权威法律词典如《元照英美法词典》对"Community Property"有详细解释。法律翻译著作和学术论文也常探讨该术语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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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意义 (Practical Significance):
- 财产管理: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和处分权,重大决定需协商。
- 债务承担: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一般以共同财产偿还。
- 离婚分割: 离婚时,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继承: 一方去世时,其遗产分割需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部分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 来源依据:这些实践规则均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关于遗产分割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也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引。
网络扩展解释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财产共有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并平等处理特定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解释如下:
一、基本定义
夫妻财产共有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结婚登记至离婚或一方死亡)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或法定个人财产外,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二、共有财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和司法解释,共有财产主要包括以下5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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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所得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津贴、绩效奖金)。
-
经营投资收益
包括生产、经营(如个体工商户收入)、投资(股票、基金收益)及婚后购买不动产的增值部分。
-
知识产权收益
婚姻期间实际取得或已明确可取得的知识产权经济收益(如稿费、专利转让费)。
-
继承或受赠财产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共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时除外。
-
其他共有财产
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金、一方个人财产的投资收益(如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的租金)。
三、例外情况(个人财产)
以下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归一方所有:
- 婚前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产;
- 人身损害赔偿: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
- 明确归个人的赠与或继承财产;
- 专用生活用品:如一方衣物、化妆品。
四、处理原则
- 平等处理权:处分重大财产(如卖房)需双方协商一致。
- 分割原则:离婚时一般均分,但可照顾子女、女方或无过错方。
五、补充说明
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如“AA制”),优先于法定共有规则。
如需完整法律条文或具体案例,可参考《民法典》第1062-106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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