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heriot
renter
【法】 tenant; tenant-farmer
【电】 dead time
contribute; dedicate; devote; offer up; proffer; redound; service
【经】 contribute; contribution; dedication
在汉英词典的释义框架下,“佃户死时的贡献”指中国封建土地制度中,佃农(tenant farmer)在死亡时需向地主履行的经济或劳役义务。该制度多见于宋元至明清时期,本质是封建依附关系的延续,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遗产继承税
部分地区的佃约规定,佃户去世后其子嗣继承租佃权时,需向地主缴纳“批礼银”或“顶耕钱”。此类费用通常相当于年租的20-50%,《中国历代契约粹编》收录的明代徽州佃约显示,佃户汪仕荣死亡后,其子需缴“白银三两整”方得续佃(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中国历代契约粹编》)。
丧葬劳役抵偿
清代《刑科题本》记载,直隶佃户王柱病故时,地主强制其家属以“抬棺送殡”劳役冲抵积欠租金,反映佃户人身权利受土地契约束缚的现象(来源: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代土地占有关系与佃农抗租斗争》)。
债务世袭制度
根据《大明律·户律》,佃户生前积欠的地租在其死亡后转为家属连带债务,地主可采取“夺佃”或“役身折酬”等方式追偿。这种制度导致佃户家庭可能陷入世代债务循环(来源:杨一凡《历代法制考·明代法制考》)。
该术语对应的英文翻译建议采用“posthumous obligations of tenant farmers”,强调其基于封建契约产生的强制性特征。研究显示,此类制度至民国时期仍在部分偏远地区存在,1934年国民政府《土地法》第174条才正式废止债务世袭条款(来源:朱汉国《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研究》)。
关于“佃户死时的贡献”这一表述,现存历史资料中并无明确记载或学术定义。根据现有信息推测,可能存在以下两种理解方向:
字面含义的可能性
若从字面理解,“佃户死时的贡献”可能指佃户在去世时对地主或社会的遗留价值。但根据的记载,佃户在封建制度下属于被剥削阶层,需向地主缴纳地租,其生存状态常困苦,死后难有实质性的“贡献”记录。
历史背景的推测性关联
金元时期战乱导致北方租佃制崩溃(),部分佃户在逃亡或死亡后,可能间接影响社会结构:
建议:该表述可能存在表述误差或特定语境含义。如需进一步探讨,请补充资料来源或具体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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