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nfrontation
"对审"作为法律术语和行政流程专用词汇,在汉英词典中的核心释义指多方主体针对同一事项进行交互式核查的行为模式。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该词包含三层语义结构:一是"对"指向交叉验证机制,二是"审"强调法定程序的严谨性,三是整体构成制度化的监督闭环。
在法律英语对译层面,《牛津汉英法律词典》将其精准对应为"cross-examination system",特指诉讼程序中当事人相互质证的法定环节。该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中有明确程序规定,要求证据材料需经法庭辩论双方当庭核验。
行政法领域,《行政管理学术语国家标准》扩展其外延至行政机关的平行审查机制,即同级部门对行政决策的互审流程。此种制度设计在国务院2023年颁布的《行政程序条例》中被确立为强制性规范,要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必须经过跨部门联合审查。
在比较法视域下,清华大学法学研究院《法律翻译方法论》指出该术语的英译需注意语境差异:普通法体系下多译为"adversarial review",侧重对抗式程序特征;大陆法系语境则倾向使用"collegiate verification",强调合议制审查特性。这种译法差异反映出不同法系对权力制衡机制的理解分野。
“对审”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duì shěn,其核心含义是到庭受审,常见于法律或司法语境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司法制度或具体案例,可参考《醒世姻缘传》《歧路灯》等文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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