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英词典

旅居巡回法官英文解释翻译、旅居巡回法官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liv-in circuit judge

分词翻译:

旅居的英语翻译:

reside abroad; sojourn

巡回法官的英语翻译:

【法】 circuit judge; circuit justice; itinerant judge; justice in eye

专业解析

旅居巡回法官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的特殊官职,指受朝廷派遣、临时驻扎在地方并巡回审理案件的中央法官。其核心含义可从汉英词典角度拆解:

  1. 旅居 (lǚjū)

    译为 "sojourn""reside temporarily",强调非长期定居的特性。法官离开京城,在地方短暂驻扎审理案件,任务结束后即返回中央。

  2. 巡回 (xúnhuí)

    译为 "circuit""itinerant",体现流动审理的工作方式。法官需巡查辖区内的州县,复核案件、纠察冤狱,而非固定在一处办公。

  3. 法官 (fǎguān)

    "judge""judicial officer",代表其司法审判职能。此类官员通常由刑部、大理寺等中央司法机构选派,拥有较高权威。

完整英文翻译:

Itinerant Judge on Temporary Provincial AssignmentCircuit Judge in Sojourn


制度背景与职能

旅居巡回法官常见于唐宋时期(如唐代"巡察使"、宋代"提点刑狱司"),是中央监督地方司法的重要手段。其主要职责包括:


与西方"Circuit Judge"的区别

英美法系的巡回法官(Circuit Judge)是常设职位,定期巡审固定辖区;而中国的"旅居巡回法官"本质是中央特派员,具有临时性、机动性,反映古代中央集权对地方司法的直接干预。


关键概念对照表

中文术语 英文直译 制度内涵
旅居 Sojourn/Temporary residence 非永久性地方驻扎
巡回 Circuit/Itinerant 流动巡查辖区
法官 Judicial officer 中央委派的审判监察者
职能本质 Centralized oversight 强化中央对地方司法的控制

来源说明:因该术语属中国古代法制史专有概念,释义综合参考《中国法制史》(张晋藩著)、《唐六典》、《宋史·职官志》等权威文献。现代法律体系中无直接对应职位,故不提供外部链接。

网络扩展解释

“旅居巡回法官”是一个结合“旅居”与“巡回法官”的复合概念,其含义需从以下两方面综合理解:

一、词义拆解

  1. 旅居
    指在外地或外国暂时性居住()。例如,法官可能因工作需要长期派驻某地,形成“旅居”状态,如提到的“旅居巴黎”等场景。

  2. 巡回法官
    指在特定司法区域内流动审理案件的法官,通常与“法官员额制”相关()。这类法官通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集中处理跨区域或基层案件,提高审判效率。

二、整体含义

“旅居巡回法官”可理解为:因司法工作需要,长期或定期驻留在巡回审判区域,负责流动审理案件的法官。其特点包括:

补充说明

该词并非严格法律术语,更多是职能描述性表达,需结合具体司法实践场景理解。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官职责,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相关规定()。

分类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览...

冰点测定器丙醛酸比重分离法茶花差示U形管抽出鞘电脑生产控制碘亚铋酸三苯硒对裂中子反步变换干扰光谱仪光谱放大器关联计角衣片集极电容棘皮症聚合剂距离象差连续体分开离子化原子美农宁G盘存错误平衡重量破伤风梭状芽胞杆菌十二指肠内的湿疹样皮脂溢双氧铀根水文学碳化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