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宪(lì xiàn)是一个汉语政治学术语,其核心含义指通过制定宪法来确立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尤指建立以宪法为最高准则、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政体形式。在汉英词典中,其标准英译为"constitutional",常与政府、君主制等搭配使用。以下是详细解析:
立宪 指国家以宪法为基础构建政治体系,确立权力分配与运行规则的过程。其英文对应词为:
例如:
"君主立宪制" 译为"constitutional monarchy",指君主权力受宪法约束的政体(来源:《牛津英汉汉英词典》)。
限权原则
立宪的本质是通过成文宪法明确划分政府权力边界,防止专制。英国《大宪章》(Magna Carta, 1215)即早期限制王权的典范,确立"王在法下"原则(来源:大英百科全书)。
法治基石
宪法作为最高法律,约束所有国家机关与公民行为。美国1787年宪法首创三权分立框架,成为现代立宪主义的模板(来源:美国国家档案馆)。
民权保障
宪法通常包含《权利法案》,明确公民基本权利。例如德国《基本法》第1条宣告"人的尊严不可侵犯"(来源:德国联邦司法部)。
君主立宪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
君主为象征性元首,实权由议会行使,如英国、日本(来源:剑桥大学政治学词典)。
立宪主义(Constitutionalism)
主张以宪法规范政治权力的理论体系,强调分权制衡与司法审查(来源: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
中国语境
清末"立宪运动"(1905-1911)试图引入君主立宪制,推动《钦定宪法大纲》制定,但未成功实施(来源:《中国近代史纲要》)。
"立宪"侧重制度建立过程,"宪政"强调宪法在实际治理中的运行状态(来源:《法学大辞典》)。
"立宪"是构建现代民主政体的核心概念,其英译"constitutional"涵盖以宪法为纲的治理模式、制度及精神内涵。
“立宪”是一个政治学术语,其核心含义是通过制定宪法确立国家政治制度和权力结构。以下是详细解释:
立宪指君主制国家通过制定宪法、建立议会制度,实现对君主权力的约束。例如英国实行的君主立宪制,即通过宪法限制君主权力,将国家治理权交给议会和内阁。
立宪常见于近代君主制国家向现代政体转型阶段。例如: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国家的立宪案例,可参考来源网页中的历史背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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