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baron court
manor; territory; demesne; possession; seigniory; signory
【法】 demesne; lairdship; manerlum; seignory
court; lawcourt; courtroom; forum; tribunal
【法】 banc; bar; bench; court; court house; court of judicature
court of justice; courtroom; courts of law; judicial court
judicial tribunal; law court; law-court; officina justitiae
seat of justice; tribunal
领地法庭(Manorial Court)是英国封建制度下的一种基层司法机构,由领主在其领地(庄园)内设立,负责处理与土地权益、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相关的事务。其核心职能是维护庄园内部秩序和领主特权,是中世纪英格兰地方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汉英对照
司法管辖权
审判主体
由领主或其管家(Steward)主持,陪审团由庄园内佃户组成,依据地方习惯法而非普通法裁决。
典型案例
历史演变
随着王室普通法庭(King's Court)的扩张和1536年《小领地法庭法案》(Statute of Replication)的颁布,其司法权逐渐衰落,至1925年《财产法》彻底废除。
《牛津英国法律史指南》(Oxford Companion to English Legal History)界定其为“领主行使封建司法权的载体”。
梅特兰(F.W. Maitland)在《英格兰宪政史》中强调其“融合司法与地方治理的双重角色”。
霍兹沃思(W.S. Holdsworth)《英国法律史》详述了16世纪后领地法庭被巡回法庭(Assizes)取代的过程。
注:现代法律体系中,领地法庭的残余职能由英国郡法院(County Court)及土地登记处(Land Registry)承接,其历史档案保存在国家档案馆(The National Archives)的“庄园文档”(Manorial Documents Register)中。
“领地法庭”是欧洲中世纪封建制度下的司法机构,主要与领主的土地管辖权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领地法庭(Manor Court 或 Seignorial Court)是封建领主在其领地内设立的司法机构,用于处理与土地权益、农民纠纷相关的案件。它体现了领主对属地居民的法律控制权,常见于中世纪的英国和欧洲大陆。
两者常被混淆,但存在差异:
领地法庭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土地-权力-司法”三位一体的结构,既是领主统治工具,也为底层民众提供了纠纷解决的途径(领地定义补充)。
如需进一步了解领地法庭的具体案例或运作细节,可参考中世纪法律史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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