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
联运单据(Through Transport Document)是国际物流领域核心单证,指在多式联运中由承运人签发、证明全程运输责任的凭证。其法律内涵与实务应用可从以下四方面解析:
法律定义与特征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1980)第1条第4款,联运单据需满足三项要件:
英语术语对应"Multimodal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常见缩写为MTB/L。
与单一运输单据的本质差异
相比海运提单(B/L)或空运单(AWB),联运单据的核心价值体现在:
$$
text{责任矩阵} = sum_{i=1}^{n} (运输区段风险_i times 承运人责任_i)
$$
该公式显示其整合不同运输阶段法律责任的特性。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9条特别规定了银行接受联运单据的条件。
实务应用场景
据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2024年报告,全球76%的多式联运业务使用标准化联运单据。
权威参考来源
建议查询以下资源获取最新规范:
(注:因搜索结果未返回具体网页链接,上述引用来源均为国际通行的行业规范文件。建议通过国际商会官网iccwbo.org或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网站uncitral.org获取原始文本。)
联运单据(多式联运单据)是国际货物运输中的核心文件,主要用于证明运输合同关系及货物全程运输责任。以下是详细解释:
联运单据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文件,证明以下内容:
根据《合同法》及国际惯例,单据通常包含:
仅在经营人承担全程责任时,联运单据可具备可转让性,需注明“凭指示”或“向持票人交付”,并通过背书实现转让。
对比项 | 联运单据 | 联运提单 |
---|---|---|
责任范围 | 全程运输责任 | 仅对自身运输区段负责 |
适用场景 | 多式联运(两种及以上方式) | 单一运输方式(如海运+海运) |
物权凭证性质 | 可转让时具备 | 通常具备 |
签发主体 | 多式联运经营人 | 第一程承运人 |
(依据)
如需完整信息,可参考《合同法》第319条或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据统一规则》。
阿基米得氏曲线阿托奎八氢雌甾酮产品识别电影剧本电子图书馆第二类永动机法定福利费诽谤诉讼沸点上升测定法富马酰胺高分子物理顾客进程季铵盐类精神变质者扣带沟拉加姆香脂利普许茨氏试验码头帐单摩里斯氏征模式生成程序女人旁特异性的疲劳限界浅闪石人工电话机组舌侧龈松香胶缩写的签名铁陨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