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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交付英文解释翻译、简易交付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traditio brevi manu

分词翻译:

简的英语翻译:

bamboo slips for writing on; brief; letter; ******

易的英语翻译:

amiable; change; easy; exchange

交付的英语翻译:

consign; consignation; deliver; delivery; hand over; pay; shell out; tradition
【经】 deliver over; delivery; pay delivery; refer

专业解析

简易交付(Simplified Delivery)是物权法中的专业术语,指在动产转让中,若受让人已提前合法占有该动产,则无需实际转移占有即可完成物权变动。其核心要件是受让人在物权变动前已基于租赁、保管等法律关系占有标的物,且双方达成转让合意时物权即刻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这一制度通过简化交付程序,降低交易成本,在司法实践中广泛应用于遗产继承、企业并购等场景(《中国物权法研究》第三版)。

该术语对应的英文表述为"traditio brevi manu",源自罗马法传统,英美法系中称为"short delivery"(《元照英美法词典》2024年版)。其法律效力与普通交付完全等同,但排除了重复交付的繁琐流程,体现了现代民法追求效率与安全平衡的价值取向(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第112号)。

网络扩展解释

简易交付是动产物权变动中的一种特殊交付方式,其核心在于简化现实交付流程。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特征

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设立或转让前已通过租赁、借用、寄托等方式实际占有该动产时,双方达成物权变动合意(如签订合同)后,无需进行实物转移,直接以合意生效时间作为物权变动时点。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226条明确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三、适用条件

  1. 事先占有:受让人在物权变动前已合法占有动产,如租用中的设备、借用的物品等;
  2. 合意生效:双方就物权变动达成有效法律行为(如买卖合同生效);
  3. 无需现实交付:仅通过合意即可完成物权转移,不要求实物交接。

四、实际应用示例

甲将自行车借给乙使用,后乙决定购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自行车所有权即转移给乙,无需乙返还自行车再重新交付。

五、与其他交付方式的区别

交付类型 核心特征 典型场景
现实交付 实物直接转移占有 普通商品现场交易
简易交付 占有在先+合意生效 先租后买、先借后购
指示交付 通过转让返还请求权实现交付 仓储货物转卖
占有改定 出让方继续占有标的物 售后回租

注:审判实践中,法院不审查受让人先前占有的原因,仅需确认占有事实和有效合意。该制度旨在简化交易流程,降低物权变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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