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gal excuse
be within the law; legality; legitimacy
【法】 be within the law; legality
book; membership; native place; record; roll
cut; gob; jaws; mouth; opening; ostium; scoop; stoma
【医】 aditus; apertura; aperturae; aperture; bouche; introitus; meatus; mouth
opening; ora; orifice; orificium; oro-; os1; ostia; ostium; portal
stoma; stomata; stomato-; trema
"合法籍口"在汉英法律语境中通常指当事人为证明自身行为不构成违法或侵权而提出的法律认可的抗辩理由。其核心含义与法律要件如下:
正当性基础
指符合成文法规定或判例认可的抗辩事由,需同时满足行为合法性(如正当防卫)与意图正当性(非恶意规避责任)。例如《民法典》第180条将"不可抗力"列为法定免责事由。
英美法对应概念
英文表述为"Legitimate Excuse" 或"Legal Justification",在普通法体系中需证明行为符合"necessity"(必要性) 或"duress"(胁迫) 等要件(《元照英美法词典》2023版)。
术语 | 法律性质 | 典型场景 |
---|---|---|
合法籍口 | 阻却违法性的事由 | 紧急避险、执行公务 |
免责事由 | 免除责任但行为仍具违法性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 |
抗辩权 | 对抗请求权的实体权利 | 诉讼时效届满 |
为保全更大法益损害较小利益(如火灾中破门逃生),需满足紧迫性 +手段必要性(《刑法》第21条)。
公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如强制拆除违建),需以法定权限 与程序合规 为前提。
注:部分文献无公开电子版链接,建议通过权威法律数据库(如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检索原文。
关于“合法籍口”一词的含义,综合文献资料及语境分析如下:
1. 基本含义
“籍口”在成语中读作jí kǒu,本义为“借口”,指通过编造理由来逃避责任或推卸义务的行为()。其构词中,“籍”通“借”,表示假托;“口”则强调用言语辩解的能力。而“合法籍口”即指在法律或规则允许范围内提出的正当理由,例如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法律规定的紧急避险情形等。
2. 扩展含义
值得注意的是,“籍口”在古代文献(如《新唐书》)中曾有“户口”的用法(),但此含义在现代已不常见。当前更普遍的是其作为“借口”的引申义,尤其“合法籍口”多用于法律、商业等正式场景,强调理由的合规性,与“非法借口”形成对比。
建议
若需具体应用(如法律文书),建议结合上下文确认其指向,或参考权威法律辞典以获取更精准的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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