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resident representative office
常驻代表机构(Permanent Mission)是指一国派遣到国际组织或特定国家,长期履行外交代表职责的官方机构。其核心含义和功能如下:
法律地位与职能
根据国际法(特别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常驻代表机构是一国在政府间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世贸组织)或特定多边条约框架下设立的正式外交使团。其主要职能包括:代表派遣国参与国际组织的会议与谈判,维护国家利益,进行信息收集与政策协调,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来源:联合国《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关于常驻使团的规定(联合国条约库)
商务实践中的延伸含义
在非外交语境下,"常驻代表机构"也可指跨国企业在海外设立的长期性业务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此类机构通常负责市场调研、联络协调、信息传递等非经营性活动,需经东道国政府批准设立,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来源:中国商务部《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的管理规定》(商务部官网)
术语英汉对照与解析
来源:《元照英美法词典》对"Permanent Mission"的释义(北京大学出版社)
典型应用场景
术语使用提示:在正式外交文书中应严格采用"Permanent Mission";商务场景中需根据机构性质选择"Representative Office"或"Liaison Office"。
常驻代表机构是指外国(地区)企业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境内设立的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办事机构。以下为详细解释:
法律性质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它是由外国企业依法设立、从事与母公司业务相关活动的非营利性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核心特征
与大使馆/领事馆区别
常驻代表机构属于企业性质,而大使馆、领事馆是政府外交机构(未直接提及企业代表机构,但可对比区分)。
与外资子公司区别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且可营利,而代表机构仅为办事处,无独立经营权限。
设立依据
需经中国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文件需经公证认证。
限制条件
常见于跨国公司初期进入中国市场时,用于品牌推广、客户联络及政策调研,为后续设立子公司或合资企业奠定基础。
以上信息综合了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定义,如需具体设立流程或文件要求,可进一步查阅《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全文。
白糖蜜不充分就业不能履行的条件单地址道益氏酸典型块抵押期满拍卖短霉素对耳轮横沟封杀分粒工艺处理程序固有同构核纺锤体婚前契约减轻处罚惊叹的晶状体吸出术卡片式会计扩散双层联合行为离婚纠缠内-2-莰烷醇乳糜水样的塞因通氏征三十四醇删除打印标题上牙槽前支嗜污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