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alienability
不可让与性(inalienability)是法律术语,指特定权利或财产无法通过自愿行为转让、剥夺或转移的特性。该概念在民法、财产法及人权法领域具有核心地位,其内涵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
法律属性界定
不可让与性源自拉丁语“inalienabilis”,表示权利与主体存在不可分割的固有联系。Black's Law Dictionary将其定义为“法律禁止转让的权利或利益”,例如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等自然权利,其本质排斥商业交易或契约处置。
法域适用差异
普通法体系中,该原则常见于信托法,如受益权不可单方面让与(《美国统一信托法典》第6条)。大陆法系则通过《德国民法典》第400条确立债务不得转让的情形,中国《民法典》第545条同样限制人身专属性债权的转让。
人权法延伸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30条明确指出基本人权具有不可让与性,即使权利人自愿放弃,国家仍负有强制保护义务。这种特性使政府不得通过立法或行政手段剥夺核心人权。
比较法视角下,不可让与性区别于“不可剥夺性”(imprescriptibility),前者强调主动转让限制,后者侧重被动剥夺禁止。权威文献显示,该原则在数字资产确权等新兴法律领域正面临新的解释挑战。
不可让与性(inalienability,音标[ɪneɪljənəbɪ'lɪtɪ])是法律和哲学领域的重要概念,指某些权利或资源因特殊属性无法被转让、交易或剥夺的特性。以下是具体解析:
该词源于拉丁语"inalienabilis",字面意为"不可分离的"。在法律语境中,特指权利主体不得通过交易、赠与或继承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特性,例如人身权、人格尊严等。
在人格权领域,传统理论强调人格要素(如身体器官、姓名权)具有不可让与性,认为人格资源不能像普通商品一样进入市场交易。这种限制常体现在器官买卖禁止、代孕合同无效等法律规范中。
现代政治经济学提出新视角:
当前学术界仍在探讨该原则的边界,例如生物科技发展催生的基因数据产权问题。如需深入了解理论框架,可查阅、4的完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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