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reservation
rights and interests
【经】 equities; equity
keep down; reserve; retain; save; withhold; reservation
【计】 hold
【化】 retention
【医】 retention
【经】 retain
“权益保留”在汉英法律语境中对应“reservation of rights”,指合同或协议中一方通过明示条款保留特定权利的行为。这一概念具有三层核心内涵:
法律性质
权益保留条款需以书面形式载入协议主体内容,避免因格式条款无效性导致权利丧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需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
实践应用
常见于保险合同续约阶段,保险公司通过权益保留通知书(Reservation of Rights Letter)延续理赔调查权。美国最高法院判例State Farm v. Lee对此类通知的法律效力确立了审查标准(来源:美国法律信息研究院)。
效力边界
保留权利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英国上议院在The "Good Luck"案中明确,权益保留声明若超出合理范围可能构成权利滥用(来源:Westlaw判例数据库)。中国《民法典》第132条同时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该术语的权威英文释义可参照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其中界定“reservation of rights”为明确保留未在协议中明示放弃的任何法定或约定权利的法律行为。跨国交易中,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2.1.17条为权益保留条款的制定提供了国际法参照框架。
“权益保留”是一个法律及商业领域常见的术语,通常指在特定情境下,一方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声明自己保留某项权利或主张,不因当前的行为或协议而放弃未来行使该权利的可能性。以下是详细解释:
权益保留指在履行义务、达成协议或处理争议时,一方明确表示不因当前行为(如付款、接受部分条款等)而放弃未来可能主张的其他权利。其核心在于避免权利因默认行为而丧失。
合同履行
当一方暂时接受对方的履约行为(如支付部分款项),但通过书面声明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例如:“本次付款不代表对合同违约的豁免,我方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利。”
保险理赔
保险公司可能在支付部分赔偿时声明“权益保留”,表示后续仍有权调查事故责任,并根据调查结果调整赔偿金额或追回已付款项。
法律纠纷
在诉讼或调解中,一方可能声明保留对某些争议点的追诉权,即使暂时同意和解或暂停诉讼程序。
假设A公司向B公司支付部分货款时声明权益保留,可表述为:
$$
text{本次支付金额} = $X
text{保留权利} = { text{追偿逾期利息}, text{追究违约责任} }
$$
通过权益保留,当事人可在不中断当前合作的前提下,为未来可能的法律行动留出空间。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声明符合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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