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英词典

平衡法上的占有英文解释翻译、平衡法上的占有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equitable seizin

分词翻译:

平衡法的英语翻译:

【计】 balancing method
【经】 levelling method

上的英语翻译:

ascending; go to; go up; previous; submit; superior; upper
【医】 ept-; hyper-; super-; supra-; sur-

占有的英语翻译:

occupy; own; possess; have; seize on; take possession of
【经】 occupation; possession

专业解析

在英美法系中,“平衡法上的占有”(Possession in Equity)指基于衡平法原则确认的非完全法定所有权的财产控制状态。这一概念起源于英国衡平法院为弥补普通法僵化性而发展出的补救措施,其核心在于实现实质正义而非形式合规。

根据《元照英美法词典》的定义,衡平法上的占有权通常表现为受益人对信托财产的实际控制能力,即便法定所有权(Legal Title)登记在受托人名下。这种二元所有权结构体现了衡平法“重实质轻形式”的原则,如英国1925年《财产法》第53条确立的信托财产分离原则。

Black's Law Dictionary特别指出,衡平法占有需满足三个要件:①存在有效信托关系;②受益人具有明确的受益权;③受托人违反信义义务时受益人可获得强制履行救济。典型案例包括Saunders v Vautier确立的受益人终止信托权利,该判例成为英美信托法的基石。

现代应用中,这种占有形态常见于:①遗产信托中的剩余权益;②按揭房产赎回权;③知识产权许可中的衡平所有权。美国《统一信托法典》第103条明确规定,衡平法权益优先于普通法权利,但不得对抗善意有偿购买人。

网络扩展解释

关于“平衡法上的占有”这一表述,目前在中国大陆法律体系中并无直接对应的法定概念。结合相关法律资料和术语使用习惯,可能存在以下两种理解方向:

一、中国法律中的占有制度解析

中国法律中的占有指对物的事实控制状态,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1. 事实属性:占有并非权利,而是对物实际管领的事实状态(如租客基于租赁合同占有房屋)。
  2. 分类体系:
    • 有权占有:基于合同、物权等合法依据(如保管人持有寄存物品)。
    • 无权占有:缺乏合法依据的占有,进一步分为:
      • 善意占有:占有人不知情(如误收他人错寄的包裹)。
      • 恶意占有:明知无权仍占有(如盗窃赃物后继续持有)。

二、可能涉及的英美法概念推测

若用户所指“平衡法”实为英美法中的衡平法(Equity),则需注意:

建议

由于“平衡法上的占有”并非中国大陆法律术语,若需进一步探讨:

  1. 确认是否涉及英美法中的衡平法占有规则(需参考普通法文献)。
  2. 核实是否为中国法律语境下的特殊表述(如特定学术讨论中的术语创新)。

如需更精准解答,请补充术语来源或使用背景。

分类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览...

保护效应不同版面测验测温基准处理系统法律行为能力负基数干性坏疽高等数学光像活地板甲基绿机器词典局部熵增量柯克曼女学生问题跨接电缆库存管理检查规则程序奎斯特氏规律拉蒙氏征类骨质铝土的毛细管水份容量脑下垂体清偿能力石胎实值收支员顺乌头酸酶顺序关系丝网涂漆调试方式